woff 發表於 2010-3-15 12:26:13

98年統一發票11 12月 統一發票對獎號碼






98年11月、12月 統一發票11.12月中獎號碼特 獎 08206154

44449574

73344400
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百萬元頭 獎01615 32181479 58297907 891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十萬元貳 獎末七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萬元參 獎末六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萬元肆 獎末五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千元伍 獎末四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千元陸 獎末三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二百元增開
陸獎757

發票收執聯末3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2百元兌獎
日期2010/4/6 ~ 2010/7/5
統一發票領獎注意事項:1.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4%印花稅票(中五獎以上者),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中特獎、頭獎、二獎、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中四獎、五獎、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領。.2.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四獎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同一筆交易若開立多張收銀機發票,僅其中一張中獎時,領獎時須一併提示同筆交易之其他張統一發票收執聯。 5.中獎之統一發票,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一個獎金。 6.其他有關事項,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 7.若有任何兌獎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02)-23961651。
統一發票兌獎地點:
統一發票的兌獎地點已經從過去的銀行改為到各地郵局兌現。主要是因為原本負責發票兌獎業務的合作金庫與財政部的合約到期,合作金庫確定不再與政府繼續續約,所以領獎的業務改由郵局辦理。台灣全省的郵局總共有1300多個據點,這比之前合作金庫統一發票對獎號碼可兌換的據點還要多出500多個據點,反而比較便利一點。
郵局的營業時間到每天的下午5點為止也比一般銀行還要晚打烊,這是統一發票換到郵局兌獎的另一個好處。原本統一發票包括特獎、頭獎、2獎、3獎都到合庫金庫領取,4獎至6獎則可至合庫、土銀、台企、高雄銀行、華泰銀、三信銀、中信局及部分地區農會、信合社兌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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