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opping 發表於 2012-12-4 16:56:26

打工換宿? 我們民宿徵「薪」主人!

打工換宿? 我們民宿徵「薪」主人!
  
【聯合報╱記者綦守鈺/台南報導】
 
「捉鳳凰」民宿徵求主人,包住一年還有薪水。記者綦守鈺/攝影
打工換宿不稀奇,當民宿老闆才酷。台南市中西區「捉鳳凰」民宿徵求民宿主人,不限年齡、性別與國籍,只要對經營民宿有熱情,就可做一年民宿主人,還有薪水可拿。
「捉鳳凰」位於台南普濟殿附近,早期這裡為丘陵地,形狀如同展翅的鳳凰,傳說普濟殿位於鳳凰的鼻子之處、赤崁樓是鳳凰的心臟,當地人為了把鳳凰留在府城,沿著普濟殿,把附近街道蓋成「八卦網」狀,用來捉住鳳凰。
「台南囝仔」張又正原是科技新貴,放棄百萬高薪,與觀光科系出身的好友陳志翰一起回台南,去年各自開了民宿「漫步。南國」、「台南安平漫步巷弄」。
半年前,他們在普濟殿附近發現一棟兩層樓木造老屋,「很有民宿的味道」,兩人決定親手改建。上月「捉鳳凰」完工開幕,這回他們不當老闆。
張又正說,自己當初經營民宿時受到許多人幫忙,這次換他們幫別人圓夢,公開徵求與這棟老屋有緣的「民宿主人」。陳志翰說,他看了電影「不老騎士」後,決定與另一位擁有夢想的夥伴,共同分享台南的美好。
張又正說,應徵者只要說出為什麼喜歡台南?為什麼想經營民宿?只要與他們的初衷相同,就可入主民宿。
當「捉鳳凰」的老闆,除可免費住宿一年,每月還可分到盈餘的一半當薪資,張又正表示,旺季時最高月薪最高可領到五萬元;若合作愉快未來還可成為合夥人。即日起到十二月十日,民眾可至「捉鳳凰」臉書粉絲團報名。
【2012/12/03 聯合報】

kaiied1979 發表於 2012-12-9 01:10:47

感謝版主

woff 發表於 2012-12-9 17:06:00

{:5_4:}牛X海海!!!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打工換宿? 我們民宿徵「薪」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