淚吻 發表於 2009-7-25 19:01:29

北宋亡國的緣由探討

北宋亡國即靖康之變,已是800多年前的往事,但卻始終令人難忘。「靖康恥,猶未雪……」,岳飛的《滿江紅》,但凡中國人,人人能朗誦,個個會歌唱。所謂北宋亡國,雖非國家淪亡,只是朝代更替,然而這一歷史事變實在是整個中華民族的一大深重歷史災難。金朝攻滅北宋,造成上千萬民眾死於戰亂。上千萬民眾流離失所。難怪從當時到現在,人們不斷地議論著北宋亡國的緣由,提出了各種不同乃至截然相反的看法。本文擬對這些議論稍加評論,並略抒己見。

一、唱著「新」調子亡國

北宋何以亡國?近數十年來,人們往往如此回答:唱著老調子亡國。而其依據則是魯迅先生在其雜文《老調子已經唱完》中的一段議論:「宋朝的讀書人講道學,講理學,尊孔子,干篇一律。雖然有幾個革新的人們,如王安石等等,行過新法,但不得大家的贊同,失敗了。從此大家又唱老調子,和社會沒有關係的老調子,一直到宋朝的滅亡。」北宋統治集團果真因廢止王安石新法而亡國嗎?如果唱新調子即唱改革的調子、掛變法的牌子,北宋王朝即可國運昌隆嗎?此說大有商討的餘地。

對於北宋亡國的緣由,議論最多的無疑是心存亡國以之痛的宋朝人。他們的看法各式各樣,大多與魯迅不同,乃至相反。當時人的議論雖多,大致可以分為兩類。

一類是編造荒誕邪說。如說什麼北宋亡國是由於宋真宗的陵墓風水不好。乾興元年(公元1022年),擔任山陵使的宰相丁謂不聽陰陽生徐仁旺之言,將真宗的陵墓確定在牛頭山後之地。徐仁旺當時曾上表陳述「山後」之害:「坤水長流,災在丙午年內;丁風直射,禍當丁末年終,莫不州州火起,郡郡盜興。」後來不出所料,金軍攻破開封果然是在丙午即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而丁末即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則「諸郡焚如之禍,相仍不絕,幅員之內半為盜區。」

又如說什麼北宋亡國是因為徽宗改元宣和,所謂「宣」即「一家有二日」,很不吉利。再如北宋氣數已盡,「上天」早有預示。據說宣和末年在開封上清宮瑤仙殿出現字跡數行:「家內水蛀盡,南方火不明;吉人歸塞漠,亙木又摧傾。」這便是「上天」的預示之一。對此,人們起初困惑不解,北宋滅亡後,才如此解釋:「家內木」即宋,「吉人」、「亙木」分別是「佶」、「桓」,即徽宗、欽宗的名字,而所謂「火」則是有「炎宋『之稱的趙宋王朝的所謂「德運」。諸如此類的荒誕邪說甚多,如今置之一笑即可,不必予以理會。

另一類是追究個人責任。首當其衝的固然是徽宗寵信的大臣和宦官。早在北宋將亡而未亡之時,太學生陳東便將蔡京、童貫、王黼、梁師成、朱※、李彥痛斥為「六賊」,認為他們是導致禍亂的罪魁。其實,徽宗作為六賊的總後台,其罪責不在六賊之下。陳東受歷史所局限,只罵貪官,不罵皇帝,完全可以理解。此論一出,立即廣為傳播,並被人們普遍接受。

號稱深得二程真傳的著名理學家楊時又追根溯源,進而將罪責歸結於王安石。他說:「蔡京以給述神宗為名,實挾王安石以圖身利。」「致今日之禍者,實安石有以啟之也。」南宋初年,號稱中興名臣的趙鼎也說;「至崇寧初,蔡京托名紹述,盡祖安石之政,以致大禍。」高宗接過此說,大肆渲染:「今日之禍,人徒知蔡京、王黼之罪,而未知天下之亂,生於安石。」某些大臣即刻隨聲附和。於是,此說在整個南宋時期乃至元明清時代幾乎視同定論。明朝人商輅等人所編《續通鑒綱目》卷九甚至認為;「汴宋之禍,始於神宗、安石,終於徽宗、蔡京。君子原情定罪,不當置神宗、安石於徽宗、蔡京之下。」楊時首倡此說,或許是由於其學術見解與王安石相左,因而偏見很深。高宗予以鼓吹,則在很大程度上出於維護趙氏一家一姓統治的需要。

由上所述,不難看出,楊時等人的看法與魯迅截然相反。人們不免要問:究竟誰是誰非?其實,魯迅、楊時各走極端,兩種說法都不確切。徽宗、蔡京掛的牌子與神宗、王安石雖然相同,但就施政方針而言,既有相似的一面,更有不同乃至相反的一面。魯迅與楊時各自片面地強調了一面,而又都忽視了另一面。

如今人們普遍將神宗、王安石譽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改革家,而徽宗時期正是神宗、王安石及其新法最受尊崇的時代。徽宗以神宗的紹述者自居。他宣稱:「朕欲上述父兄之政。」並將創行新法的乃父神宗的謚號由16字增加為20字即「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將重用新黨的乃兄哲宗的謚號由6字增加為16字即「憲元繼道世德揚功欽文睿武齊聖昭孝皇帝」。一望而知,這堆美好的字眼諸如「立憲」、「繼道」之類,雖屬表面文章,但畢竟是對新法的高度肯定與頌揚。而蔡京則以王安石的繼承者自命,「有說熙豐不好者,盡罪之。」(在他的倡議下,王安石繪像於顯謨閣,追封舒王,他本人及其兒子王雱均配享孔子廟,至於其後代則男性賜官職、女性封孺人。)

徽宗、蔡京推行新法、廢除舊法,重用新黨、打擊舊黨,在政治上與王安石對立的司馬光等120人被指斥為「元祐奸黨」,對新法稍有微辭的范柔中等542人被定為「元符上書邪等人」。這兩種人的姓名均被列入所謂《元祐黨籍碑》,碑文由徽宗親筆書寫,先在都城開封、後在全國各地樹立。凡名列此碑者,已死者迫貶官職,尚存者或流放或貶官,他們不得在同一州郡居住,皇族不得同他們的子孫和近親通婚。無須—一羅列,這些歷史事實已經足以證明,蔡京等「六賊」與作為王安石及其新黨對立面的舊黨勢不兩立。

當時也有個別人這樣說:蔡「京名為遵用照豐之典,回乃實肆為紛更,未有一事合熙豐者。」這話雖然頗有道理,但「未有一事」云云則言過其實。應當承認,蔡京與王安石在政治上、思想上確實多少有些繼承關係。如「不患無財,患不能理財」是蔡京的主要治國思想之一,他「當國,費侈無度。」這一治國思想「原自荊公」即王安石,與司馬光的主張正好相反。又如對待邊疆少數民族及其所建立的政權,舊黨一向牽就,而新黨的態度則相當強硬。蔡京以新黨自居,繼承強硬政策,他在徽宗時期多次發動對邊疆少數民族的戰爭。至於方田均稅等熙豐新法,或廢而復行,或繼續推行。很清楚,徽宗、蔡京不是神宗、王安石所創行的照豐新法的反對者,而是新法的擁護者和推行者。他們口頭上唱的不是老調子,而是「新」調子。魯迅雖然學識淵博,但俗話說得好:「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我們不應當將其片言隻語視為不可更改的信條。

二、蔡京與王安石豈能混為一談

楊時等人將王安石與蔡京、熙豐法與崇現法相提並論,至少是受表面現象所蒙蔽。蔡京雖發跡於王安石當政期間,他的弟弟蔡卞又是王安石的女婿,他本人在神宗時歷任中書舍人、知開封府等要職。但王安石對蔡京並不賞識,據說他曾經指出:蔡京「如何做得知制誥,一屠沽耳!」蔡京與王安石不是一回事,甚至完全相反。就個人品質來說,王安石以「不好聲色、不愛官職、不殖貨利」而著稱。當時人大多肯定他「節儉恬退,素行亦好。」王安石「性簡率,不事修飾家養,衣食粗惡,一無所擇。」相反,蔡京則以「享用侈靡」而聞名。他「喜食鶉」,「一羹數百命,下箸猶未足」;喜食蟹黃饅頭,「一味為錢一千三百餘緡」。他喜焚香熏衣,居室之中「滿室如霧」,「衣冠芬馥」。其「名園甲第亞於宮禁」,宅第之中,姬妾成群,「慕容氏等皆封國夫人」。

這類記載太多,不勝其舉。王安石雖不愛官職,然而一旦身居要職,即盡力將其政治理想變為政治實踐,並始終堅持。連他早年的好友、後來的政敵司馬光也認為:「介甫無他,但執拗爾。」所謂「執拗」即固執,換而言之,即堅定。而蔡京從青年時代起就是個官迷。他在求學階段,算命先生將其命運錯算:「此武官大使命,他時衣食不缺,余不可望也。」蔡京竟為此而「大病」,足見其何等汲汲於富貴。何況他一切以向上爬為目的,並無固定的政治見解,是個典型的政治投機家。

神宗死後,舊黨得勢,蔡京隨風轉舵,一味討好司馬光。司馬光要求在5天之內恢復差役法,其他官員都表示難以如期完成。仍知開封府的蔡京「獨如約,悉改畿縣雇役,無一違者.」司馬光大加讚賞:「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哲宗親政,新黨再度得勢,蔡京立即搖身再變。是否立即廢除差役法,宰相章淳尚猶豫不決,剛出任戶部尚書的蔡京即刻表示:「取熙寧成法施行之爾。」章淳「然之,雇役造定。」蔡京的主張竟前後截然相反。史稱:「差、雇兩法,光不同。十年間,京再蒞其事,成於反掌,兩人相倚以濟。識者有以見其好者。」《宋史》將蔡京列入《奸臣傳》,實屬恰如其分。王安石與神宗「君臣相得甚歡」,「可謂千載一時」。然而王安石對神宗不時直言規諫,乃至面折廷爭。

據馬永卿《元城語錄》記載,王安石與神宗「若朋友,一言不合已志,必面折之,反覆諸難,使人主伏弱乃已。」而蔡京一切投徽宗所好,他「身為國相,志在逢君。」豈止一味逢迎而已,他「日請上游宴,以酒色困之」;「貢聲色,起土木,運花石,以媚惑人主之心。」徽宗這個18歲即登基的青年皇帝,之所以走上極度荒淫的道路,蔡京等人的勸誘,無疑是個重要原因。《宋史·徽宗本紀·贊曰》:「蔡京以狷薄巧佞之資,濟其驕奢淫佚之志。」可見,蔡京不僅應入《奸臣傳》,還應入《佞幸傳》。一言以蔽之,王安石是位標準的大臣、諍臣,而蔡京則是個十足的奸臣、佞臣。王、蔡二人豈能混為一談!

就施政方針來說,徽宗、蔡京雖然也號稱推行新法,但與神家、王安石所實施的新法同中有異乃至形同實異。神宗、王安石所主持的新法以富國強兵為主要目的,並有利民便民的考慮。當時不少人都認為:王安石「其本心欲救民」。就連對新法頗有異議的蘇轍也承認:「介甫不忍貧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以惠貧。」而徽宗、蔡京推行新法的目的則在於「始求羨財,以供侈費」。即搜刮民服民青,以滿足徽宗及其寵臣極度荒淫的生活所需。舊黨當政不思改革,「不敢做事,不敢動」,以致問題積累成堆。而蔡京雖然敢於改動祖宗成法,但當改者不改。如冗官問題本應加以解決,可是徽宗時期問題反而越發嚴重。當時,「權奸當國,僥倖並進,官員益濫。」尤其是蔡京「除用土大夫,視官爵如糞土,蓋欲以天爵市私恩。」

於是,大觀三年(公元1109年)官員「較之元柏已多十倍」;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官員總數已達48000餘人,超過以往任何時期。又如強幹弱枝的傳統國策本應加以調整,可是蔡京等人依舊蕭規曹隨,以致「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禍,虜騎所至,莫不潰散。」而不當改者又大改特改。如拋棄外戚不任軍相、宦官不典機密、宰執應避親嫌等不少舊規,於是當時出現了北宋歷史上的若干「第一」,如韓忠彥、鄭居中乃至蔡京系第一批外戚宰相,蔡京與蔡卞系第一對兄弟宰執,蔡京與蔡攸系第一對父子宰執,並開創了第一次宦官干政的局面。然而所有這些「第一」,都意味著朝政極度腐敗。徽宗、蔡京為了粉飾太平,也曾實施過一些彷彿利民便民的慈善之舉,諸如安濟坊、居養院、漏澤園之類,然而往往口惠而實不至。他們推行新法的重點在於理財。

至於其效果,當時人有評論:「祖宗法惠民,熙豐法惠國,崇現法惠奸。」其實,神宗以前的祖宗法未必「惠民」。神宗、王安石的熙豐法雖不「惠民」但「惠國」,的確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富國強兵的目的。至於徽宗、蔡京的崇觀法,其效果則與熙豐法不同,既不「惠民」,也「惠國」,只有利於昏君與好俊,即所謂「惠奸」。當時,「天下常賦多為禁中私財」。豈止「常賦」,「諸路近歲所增稅錢,悉歸應奉司。」這批錢物除供徽宗揮霍而外,又被「六賊」大量侵吞。如蔡「京所侵私,以千萬計,朝論喧然。」所謂六賊,即是六名特大貪官。他們「假享上之名,濟營私之欲,漁奪百姓,無所不至。」徽宗、蔡京所推行的「新」法只不過是盤剝民眾的幌子而已。

總之,蔡京與王安石不僅個人品質截然不同,而且施政方針形同實異。正如朱熹所說:「蔡氏以『紹述』二字箝天下士大夫之口,其實神宗良法美意,變更殆盡。」蔡京所推行的崇觀「新」法,根本不配以改革相稱。北宋雖非唱著老調子,而是唱著「新」調子亡國。。然而這個新字之上的引號切不可省略。北宋絕非亡於革新,而是亡於胡改亂草。

三、並非落後挨打

對於北宋何以亡國,當時人還有一種論調值得注意,即金強宋弱、北宋必亡。繪事中李鄴的所謂「六如」說,便是其代表。他竭力鼓吹:金軍「人如虎,馬如龍,上山如猿,入水如獺,其勢如泰山,中國(指北宋)如累卵。」李鄴因而獲得「六如給事」的綽號,表明人們普遍認為:北宋必亡論太缺乏依據。只要將宋金雙方的綜合實力稍加比較,即可看出:北宋遠比金朝先進,金軍並非不可戰勝。

古人將夏、商、週三朝合稱「三代」,而宋朝連同先前的漢朝、唐朝又被稱為「後三代」。所謂「三代」,即古人理想中的美好時代。當代史學大師陳寅恪則認為,豈止夏、商、周,即使漢、唐,也不能同宋代相提並論。他說:「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年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古人的「三代」說具有濃厚的崇古復古傾向,而陳氏的「造極」說則不無道理。的確,宋代縱比前代,超越前代,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又一個新高峰;橫比世界各國,超過世界各國,是當時世界上經濟最發達、文化最繁榮、科技最先進的泱泱大國。宋金交戰之初,金朝建國僅十年,各方面都很落後。

人盡皆知,戰爭依賴經濟,經濟支撐戰爭,戰爭在很大程度上是經濟實力的較量。然而無論人力、物力、財力,金朝較之在當時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北宋都差之甚遠。就人力來說,直到金朝滅北宋30多年後,整個轄區總戶只有300多萬。發動攻宋戰爭之初,金朝轄區估計不過100多萬戶,以一戶五口計算,大約僅五六百萬口而已。而宋徽宗時期是宋代人口最多的時期,全國總戶數超過2000萬,總人口突破一億,近20倍於當時的金朝。

就物力來說,女真社會處於採集經濟階段,人們長期過著漁獵生活。女真貴族進入中原之初,對農業的重要性毫無認識,以致土地荒蕪,生產凋蔽。如果說金朝「地狹產薄」,其物力很有限,那麼北宋經過一個半世紀的穩定發展和長期積累,到徽宗時,號稱「中外靖綏,年谷登稔。」與金朝相比,北宋顯然具有地大物博的優勢。就財力來說,金朝初年並無固定的財政收入。起初女真民眾「無出賦稅」,壯者皆兵,「幾步騎之仗模皆取備焉」。後來雖有賦稅,但無一定之規,「稅賦無常,隨用度多寡而斂之。」金太宗攻打北宋時,金朝的賦稅制度仍處於草創階段。金軍南下中原,「有擄斥,無戰鬥。」士兵除自備有限的糧草而外,主要依靠擄掠。難怪金軍不時陷入糧草不繼的困境,無法支撐歷時稍長的戰爭。

而北宋初期的財政收入便多於唐代,神宗時僅錢幣收入一項即達五千萬貫之多,徽宗時又「天下賦入之數悉倍於前」。當時人炫耀:「承平既久,帑庾盈溢。」此說雖系誇張之辭,但其財政狀況無疑較好。何況宋朝的財政收入主要用於軍費。「六分之財,兵佔其五」;「供軍之資,十居七八。」這類議論在宋代文獻中比比皆是。足見,北宋經濟對戰爭的支撐能力是金朝所無法比擬的。

即使就軍事力量而言,當時金朝的軍隊總數不足20萬,可投入攻宋戰爭的兵力僅12萬,兵臨開封城下者「大約不過八萬人」。而宋朝的軍隊總數則在百萬左右,雖然缺編問題嚴重,但可投入抗金戰爭的兵力,仍數倍於金軍。至於其裝備,沈括曾指出:本朝「器甲鎧冑,極今古之工巧;武備之盛,前世未有其比。」此說雖有渲染,但北宋弓管刀劍等兵器的製作水平無疑超過金朝,如宋軍使用的神臂弓便是一種使金軍望而生畏的精良兵器。金朝初期的兵器製作相當粗糙,中期以後的才有所改進。儘管宋人關於「金人野戰,長於用騎」;「金人攻城,長於用炮」一類的說法,不能視為無稽之談。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宋、金軍隊各有所長。金軍的騎兵雖是其特長,宋軍則有步兵尤其是水軍的優勢;金軍雖善於攻城,宋軍則擅長守城;金軍雖長於野戰,宋軍則長於近戰。只要切實加以整頓並組織指揮得當,宋軍足以同金軍較量,金軍並非不可戰勝。可是金軍最終戰勝宋軍,但這絕非先進戰勝落後、強大戰勝弱小,相反,正如《金史·兵志》所說,實屬「變弱為強,以寡制眾。」人們講到中國古代以弱勝強、以少勝多的戰役,常以楚漢成皋之戰、新漢昆陽之戰、袁曹官渡之戰、吳魏赤壁之戰、吳蜀彝陵之戰、秦晉肥水之戰等為例。其實,金朝攻滅北宋之戰也屬這類戰例。

四、實因腐敗亡國

應當承認,宋軍與金軍相比,確有差距。其主要差距既不在於裝備,更不在於數量,而在於軍隊的素質與管理。宋軍本來就問題不少,士兵員額不足、老弱者充斥其中、軍事訓練極不正常,將領貪財贖貨、經商營利、中飽私囊、私役士兵、剋扣軍鉤。而徽宗又將軍隊長期交由根本不懂軍事、只知討好皇上的宦官童貫、佞幸高俅主管。他們「自恃暱幸,無所忌憚,身總軍政,而侵奪軍營,以廣私第,多佔禁軍,以充力役」,以致「全廢教閱」,「緩急之際,人不知兵,無一可用」。一句話,軍政腐敗。當時人鄧肅指出:「金人不足畏,但其信賞必罰,不假文字,故人各用命。朝廷則不然,有同時立功而功又相等者,或已轉數官,或尚為布衣,輕重上下,只在吏手。賞既不明,誰肯自勸?」洪邁則歎息:北宋「以堂堂大邦,中外之兵數十萬,曾不能北向發一失、獲一胡,端坐都城,束手就斃!」

豈止軍政腐敗而已,北宋整個朝政一團糟。徽宗本人便是北來歷史上最為昏庸的君主,他重用「六賊」,好大喜功,窮兵黷武,縱情聲色,揮金如土,耽溺道教,大造道觀。而「六賊」則援引親故,廣結黨羽,賣官鬻爵,貪贓枉法,既相互勾結,又相互傾軋。他們為了穩固其權位,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其手法無所不用其極,以滿足徽宗乃至整個統治集團的窮侈極欲的需求。足見,北宋晚期政治的腐敗不是枝枝節節的一般性腐敗,而是全方位的、不可救藥的制度性腐敗。用當時人的話來說,即是:「心腹潰了!」

在中國,民貴君輕、主權在民是個由來已久的古老觀念。思想家如此說,是其難能可貴的理想;統治者如此說,則往往是自欺欺人的謊言。徽宗與歷代統治者一樣,也曾裝出一付為民愛民的樣子,「常恐一物失所,一民不被其澤」。經常以勤政、廉潔自詡:「勤於政,庶以圖天下之佚;儉於家,庶以資天下之豐。」還多次作過將造福於民的承諾,如「經營欲致黎元福」之類。然而這些完全是大話、空話、假話,口惠而實不至的漂亮話,最終騙不了人的鬼話。徽宗在位期間特別是其後期,正是北宋乃至中國歷史上政治最腐敗、統治最黑暗的時期。

徽宗退位前夕,終於下詔罪已;「言路塞蔽,導諛日聞,恩幸持權,貪饕得志。」「賦致,竭生民之財;戍役,困軍伍之力。多作無益,侈靡成風。利源酤榷已盡,而謀利者尚肆誅求。」「災異,謫見而朕不悟,眾庶怨懟而朕不知。」他不得不正視朝政腐敗、賦役繁重、民怨沸騰這一社會現實。徽宗表示:「今日不吝改過。」豈不說此詔與此話究竟有幾分誠意,但為時已晚,北宋王朝再也無法苟延殘喘,行將覆滅。

腐敗就要挨打,首先起來痛擊腐敗透頂的北宋王朝的,是雖一向逆來順受,但再也無法忍耐,雖一貫崇尚皇權,但再也不願受騙的北宋民眾。宜和二年(公元1120年)冬天,東南七路經制使陳在上奏中,將跟隨方臘揭干而起的百姓斥責為「妖賊」,並對其所謂「陵暴州縣」、「恣行殺戮」的情形大肆渲染:「往往斷截立體,探取肺肝,或熬以鼎油,或射以勁矢,備極慘毒,不償怨心。」然而連陳※也不得不承認方臘起義確屬官逼民反,起義群眾「唯搜求官吏」,他們所到之處懲辦貪官污吏:「蓋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騷動,不知藝極。積有不平之氣,結於民心,一旦乘勢如此,可為悲痛!」他請求朝廷嚴懲貪官,並且預言北宋王朝勢必被憤怒的民眾推翻;「此風不除,必更生事。」

的確,方臘起義平息不久,「河朔、山東群盜蜂起,大者攻犯城邑,小者延蔓巖谷,多者萬計,少者屯聚。」而民眾起而反抗的原因仍然在於朝政腐敗。徽宗對此供認不諱:「用非其人,政失厥中,徭役薦興,使民不能自存,乃轉而為盜。」他連忙將宦官梁方平任命為河北、京東制置使,帶領重兵前往討平。只是由於金軍搶先將北宋王朝打垮,否則這個腐敗政權必將被民眾摧毀。

與北宋晚期相比,金朝初年的政治顯然要清明得多。北宋不僅官、民對立,而且統治集團內部矛盾重重;金朝則萬眾一條心,上下如兄弟,「階級雖設,尋常飲酒食,略不間列,與兄弟父子等。所以上下情通,無閉塞之患。」北宋皇帝集權專制體制已走向極端;金朝則保持著雖然原始,但很民主的作風,「每有事未決者,會而議之,自下而上,各陳其策。」北宋任人唯親、唯錢;金朝則任人唯賢、唯才,「如有可采者,皆不擇人而用之。」所有這些都形成極為鮮明的對照。史稱:女真族「俗勇敢,喜戰鬥,耐飢渴。」其實,金初的軍隊具有很強的戰鬥力,「將勇而志一,兵精而力齊。」與其民族個性雖然不無關聯,但關鍵在於政治清明。很清楚,金朝戰勝北宋,並非先進戰勝落後,而是清明戰勝腐敗。

人們常說,落後就要挨打。這固然是一個帶規律性的歷史現象。然而腐敗就要挨打,更是一條鐵的歷史定律。何況腐敗往往導致落後。因腐敗而落後,以致挨打,近代中國就是如此。北宋晚期雖然腐敗,尚未導致落後,照樣挨打。上述史實表明,北宋絕非落後挨打,實因極度腐敗而亡國。

damn444hh 發表於 2011-12-17 00: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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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8920565 發表於 2011-12-17 00:32:33

不錯,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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