淚吻 發表於 2009-7-28 22:42:49

清代官職

清代官職總督:又稱制台、制軍、制憲、督憲、部堂,為正一品大員,統轄一省或兩省的軍民政務,多兼巡撫,多數加兵部尚書或左都御史銜,少數加大學士頭銜。清代共設有九個總督。

巡撫:又稱撫台、撫院、撫軍、中丞,為從一品大員,受總督節制,掌管一省的軍政大權。清代一共有二十三個省的巡撫。

御史:專司彈劾的都察院官職,自高到低分左都御史、左都副御史、監察御史、御史等職,右都御史、右都副御史則為總督、巡撫的加銜。

軍機大臣:一七三○年清政府用兵西北,以內閣在太和門外,恐泄露機密,於皇宮內設立軍機房。

到了一七三二年,軍機房又改為「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外國人稱之為「戰略局」、「國防委員會」。

軍機處為臨時性機構,但成立不久即成為清朝政治中樞中的最高權力機構,成員分大臣、章京兩級。

軍機大臣一般由內閣大學士、侍郎兼任,翁同穌、李鴻章、袁世凱等都曾兼任過軍機大臣。

其辦公處稱軍機堂,由五間房組成,又稱五房公所,一九一一年五月裁撤。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鴉片戰爭之後,在外國侵略者的要求下,咸豐皇帝為應付和辦理「夷務」,而設立的專門機構,職務相當於內閣,但權限要大得多。

此機構設立於一八六一年三月十一日,一九○一年改組為外務部。

直隸總督:署衙設在保定,統轄直隸省軍民政務,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又在天津新設總督衙門。

由於獨特的地理位置,直隸總督身兼總督、巡撫、鹽政、河道以及北洋通商大臣於一身,不但有權代表清王朝接見各國使節和簽訂各種條約,而且還負責統帥、訓練新式海陸軍,身分之顯赫居於全國總督之首。

曾任直隸總督的榮祿、李鴻章、王文韶、袁世凱等人都是政府重臣,權勢極大。

兩江總督:鎮守東南,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軍民政務,府衙設在南京。

清朝海軍建立後,兩江總督兼任南洋大臣,屏蔽東南門戶。曾國藩、李鴻章、劉坤一等都曾署理過兩江總督。

梁天翼 發表於 2012-6-24 00: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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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帮 發表於 2012-6-24 00: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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