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制之始
郡縣制之始郡縣制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在地方政權上的體現,形成於戰國時期。春秋初期,秦、晉、楚等國開始在新兼併的地方設縣。縣與卿大夫的封邑不同,是直接隸屬於國君的地方行政區域,有利於國君對邊遠地區的統治。春秋中期以後,設縣的國家增多,有的在內地也設置了縣,縣開始成為地方行政組織。
進入戰國後,郡所轄的地區逐漸繁榮,人口增多,於是,各國先後在邊境和內地設置了郡縣,產生了郡統轄縣的兩級地方行政組織。至此,郡縣制開始形成。郡的長官稱「守」,縣的長官稱「令」,均由國君任免。
戰國時期郡縣制雖得到很大發展,但由於各國分立,情況各有不同。直到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才健全了郡縣制,進而在全國推行。 不錯不錯.,..我喜歡 寫得好啊 估計有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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