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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獨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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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oj1219
時間:
2009-7-2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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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獨份子
對於台獨份子
例案之一:陳智雄案
陳智雄於1916年出生於屏東,高中即赴日就讀青山學院高中部,畢業於東京外語大學荷蘭語科。具有語言天賦的他,精通荷、英、馬來等八國語言,二次大戰時,日軍佔領南洋地區,急需外交人才,因此,被外務省徵調至印尼擔任軍文人員。二次大戰結束後,留在印尼從事珠寶生意,並與一荷蘭籍女子結婚。當時受荷蘭殖民統治的印尼,正發生以蘇卡諾領導的獨立戰爭,由於,同為被殖民國的身份,對蘇卡諾所帶領的民族獨立運動相當同情,暗中提供日軍所留下的武器。由於目睹印尼的獨立過程,使他想到台灣的命運,遂決心獻身台灣獨立運動,於是加入了廖文毅在日本組織的「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並且,擔任駐東南亞巡迴大使。此時,印尼政府已與中共建交,在中共與國民黨政府的壓力下,被逮捕入獄,最後,以一封獄中信,感動了蘇卡諾,而將他放逐。
回到日本後,又因沒有入境簽証,而成了半年的空中飛人,直到遇見一位瑞士議員,取得瑞士國籍。當他再度回到日本,繼續從事台灣獨立工作,讓國民黨政府感到十分難堪,於1959年,派遣情治單位將他挾持,以外交郵袋運回台灣。
1960年回台後,拒絕國民黨給予每月五千元及台灣省政府參議的職位,並且繼續發展組織、公開演講主張台灣獨立建國。1961年,再度被捕入獄,以<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唯一死刑)起訴。1963年5月28日執行槍決,執行前,劊子手砍掉他的雙腳掌,讓他無法挺身站立,但他仍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刻慷慨高呼「台灣獨立萬歲!」。
例案之二:興台會案
「興台會」是以陳三興為首,結合董自得、王清山、邱朝輝、蔡鎮和、林振飛等高雄中學初中部二年級學生,以「創建台灣永久中立國」為宗旨而組成的秘密組織。該組織於1957年5月19日以「拍照存證」的方式象徵成立。為能公開活動、擴張組織,對外則用「學進會」名稱,採輔導同學課業的方法結納成員。次年,組織更名為「台灣民主同盟」,並廣納宋景松、劉金獅、林輝強等社會人士加入。1959年,陳三興與施明德、蔡財源取得聯繫,決定將「台灣民主同盟」和施、蔡領導的「亞細亞同盟」合併成「台灣獨立聯盟」,並在各縣市建立據點,待國民黨政府在聯合國地位發生變化,國內產生騷亂時,立即著手推翻國民黨政權。不意聯盟被情治單位所偵獲,1962年5月,國民黨當局展開緝捕行動,聯盟成員一一遭到逮捕。由於偵辦機關不同,各成員起訴的時間及承辦審判官亦有所不同,其中原「興台會」成員於8月2日以<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三項「陰謀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被提起公訴。次年4月判刑,宋景松因曾加入「台共」組織,量刑加重,被判處死刑,隨即遭到槍決;「興台會」領導者陳三興被判處無期徒刑,於1977年獲減刑出獄;其餘成員則分別處以5年到12年不等的徒刑,總計「興台會」成員共有11人被判刑,當中9人是未滿20歲的少年犯。
對於原住民
例案之一:林瑞昌、高一生、湯守仁案
阿里山鄒族領袖吾雍雅達烏猶卡那(漢名高一生)、湯守仁,以及復興鄉泰雅族精英樂信瓦旦(戰後改漢名為林瑞昌),於1954年同案遭處決。
被稱為「阿里山上的尼采」的前阿里山鄉鄉長高一生,於1908 年生於今阿里山鄉樂野村。就讀於嘉義市的朝日公學校時,因成績傑出,被嘉義郡郡守留在家中共同生活,郡守培植他唸台南師範學校,他酷愛哲學、音樂、文學,擅長作曲。1930年師範學校畢業後,任職達邦教育所並兼任達邦駐在所巡查。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人在台灣大量徵兵,並且要在阿里山區徵「高砂族義勇兵」,高一生極力反對徵兵事件,被駐在所巡官處罰面壁思過一夜。日本投降後,高一生加入三民主義青年團,充分與知識青年結合,努力想提升鄒族社會的現代化水準。
湯守仁,也是阿里山鄉的鄒族人,生於1924年。(日本名叫湯川一丸,戰後改名湯守仁)二次大戰初期,為日本當局徵調到中國廣東的俘虜收容所當警衛,之後被送往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特訓班受訓結業後升為少尉,被派為日本關東軍。1945年蘇聯對日宣戰,在與俄軍作戰中被俘虜,不久因大戰結束獲釋,並升為中尉,為當時阿里山鄒族原住民中軍階最高者。返台後,於故鄉阿里山的樂野國小擔任體育臨時教員。
樂信?瓦旦(戰後改漢名為林瑞昌)出生於1899年,屬泰雅族賽考列克族原住民,是第一批接受新式高等教育的原住民,1921年自台灣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畢業後,隨即回山區部落服務,先後在大溪郡控溪(今新竹縣尖石鄉秀巒村)、高岡(今桃園縣復興鄉三光村)、角板山(今桃園縣復興鄉台地村)、象鼻(今苗栗縣泰安鄉)、尖石(今新竹縣尖石鄉)等地擔任公醫,負責山地部落的醫療衛生工作。成為部落的領導階層和意見領袖。他經常出面協調化解部落間的衝突。此外,亦十分關注原住民與日本當局關係的轉變,他認知到日本統治台灣的根基已經非常穩固,一旦原住民再發動暴虎馮河的抗日行動,無異是以卵擊石,所以出面勸阻自己的部落千萬不要輕舉妄動。因此受到日本當局的倚重。1945年,樂信?瓦旦更被聘為台灣總督府評議員,已實質成為原住民裡最重要的代表人物。終戰後,樂信?瓦旦憧憬著新來的國民政府能比日本人善待原住民。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三月二日嘉義市區軍民衝突劇烈,時任三民主義青年團書記盧金丙欽通電上山求援,在阿里山鄉鄉長高一生指派下,湯守仁於3月7日率領數十名鄒族青年沿阿里山鐵路下山協助嘉義民眾對抗國民黨軍隊,與嘉義地區的民兵會合圍攻嘉義水上機場的國府軍。之後由於與其他民兵意見分歧,且以談判代替對抗的局面形成,湯守仁乃於3月10日率領鄒族部隊回山。動盪期間﹐台南縣長袁國欽避入阿里山,曾受高一生保護,後來袁國欽回到中國,高一生竟被冠上「窩藏匪諜」的罪名。二二八事件後﹐高一生、湯守仁因辦理「自新」獲當局開釋。樂信?瓦旦在二二八事件中的表現與前兩人不同,他為了族群權益,沒有貿然捲入事件,而得到了國民政府的表揚。
事件後,樂信?瓦旦順勢向國民政府提出要求,希望歸還日本政府侵占之原住民土地,但沒有得到當局正面回應。樂信?瓦旦並沒有氣餒,反而更積極地改走議會路線,在民意機關裡為原住民爭取權益,1949年11月,樂信?瓦旦當選省參議員,是當時唯一的一名原住民代表。兩年後,又再度當選第一屆省議員。在省議會裡,他大聲疾呼:希望政府能增加原住民參政的機會;多多培養原住民人才;正視原住民經濟的困境;有效率地提高山地行政。
1951年高一生、湯守仁、林瑞昌等人突遭國民黨當局誘捕,他們被誣指欲籌組「高砂民族自治會」,鼓吹原住民爭取自治,最後遭到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款唯一死刑判決。1954年4月17日,高、湯、林等6名原住民同被槍決。
對予[叛逆]的功臣
孫立人案
孫立人事件是50年代蔣政權迫害高階將領的一個最具代表性的政治事件。
孫立人,1900年生,中國安徽舒城縣人。1923年清華大學畢業後,赴美入普渡大學攻讀土木工程,進而入維吉尼亞軍校(一說西點軍校)學習軍事。1927年,回到中國加入國民革命軍陸軍,30年代初期,即任鹽稅旅團長。1940年為三八師師長,1941年赴緬甸援救英軍,仁安羌之役聲名大噪,升為第一軍軍長。因緬甸之役被稱為「抗日名將」,享譽國際,頗受當時盟軍的史迪威將軍倚重。中國抗戰勝利後,曾任東北綏靖副司令、陸軍副總司令及陸軍南京訓練營總司令。1949年,出任台灣防衛總司令,並在1950年3月,升任陸軍總司令。1954年,被調任具有榮譽性的虛職-總統府參軍長。
然而,1955年8月20日,卻因部屬郭廷亮少校被指為「匪諜」、預備「兵諫」,涉嫌叛亂一事,而遭到牽連,並罷去參軍長職務。事件發生後,國民黨政府立即成立以陳誠為首的「九人調查小組」進行大規模的調查,其中,受到牽連者高達三百多人,並有35人以軍法起訴。而孫立人將軍則被視為『側面鼓勵』部屬,企圖進行「叛亂活動」、「叛亂計劃」,並以「另案辦理」的方式處理,長期軟禁於台中,直到蔣經國過世後的兩個月後(1988年3月20日),才獲得人身自由,結束了長達33年的軟禁。1990年病逝。
李友邦案
發生於1952年的李友邦案件,也是政治鬥爭的一個個案。
李友邦本名李肇基,出生於1906年台北縣蘆洲李家,1918年就讀於和尚洲(今蘆洲)學校,自公學校畢業後入台北師範學校,隨即參加秘密反日組織,從事抗日活動。1921年台灣文化協會成立,遂參加此一公開的抗日文化組織。 1924年因反日行動遭日警通緝﹐潛逃進中國﹐入黃埔軍校第二期,並成立「台灣獨立革命黨」,該黨的宗旨是「為結合台灣各族人民驅逐日本帝國主義在台灣的一切勢力,使台灣脫離日本的統治,而返回祖國」。後來廣東台灣的留學生漸多,於是有「廣東台灣學生聯合會」、「廣東台灣革命青年團」的成立,李友邦亦在其中。1927年,有左傾色彩的「廣東台灣革命青年團」因蔣介石的「清黨」而瓦解。李友邦即潛赴杭州,秘密從事革命活動。1938年修正「台灣獨立革命黨」黨章,明文「本黨宗旨為團結台灣民族,驅逐日本帝國主義在台灣一切勢力,在國家關係上,脫離其統治,而歸返祖國,以共同建立三民主義之新國家」。並從事台灣「復省」的工作。因為與左翼人士有來往,於1932年被捕入獄,至西安事變第二次國共合作後才正式被釋放。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李友邦開始著手組織「台灣義勇隊」,以「保衛祖國、收復台灣」為號召,1938年正式成立台灣義勇隊,為了抗戰宣傳。1940年創刊《台灣先鋒》。一直到大戰結束,台灣義勇隊於1946年無故遭政府當局令解散。
終戰後李友邦返台,被派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直屬台灣區團」主任,成為台灣戰後初期政壇上炙手可熱的人物,是當時「半山」人士當中的頭號人物,民間有人以「台灣王」稱之。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被陳儀以「二二八事件幕後鼓動暴動」之罪名逮捕,並依蔣介石之命解送南京監獄,被監禁三個月後,經當時擔任參謀總長之陳誠所援救釋回。1948年9月,三青團與國民黨合併,台灣省黨部改組,李友邦受府接任省黨部主委的陳誠力邀出任副主委。49年底,國民黨政府從從中國大陸敗退入台,為爭取美國支持,蔣介石起用自由色彩較濃的留美博士吳國楨任台灣省政府委員。在吳國楨的延攬下,李友邦也出任省府委員。
正當李友邦的政治生命如日中天之際,1950年2月18日,李友邦的妻子嚴秀峰忽然以「參加匪幫組織」之名被逮捕,判刑15年。一年四個月後,李友邦也以「參加匪幫,掩護匪諜,意圖非法顛覆政府」的罪名被捕,於1952年4月22日遭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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