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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4大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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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5 15:45: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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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台灣本土的4大家族分別是板橋林家 霧峰林家 鹿港辜家 高雄陳家
在中國的4大家族則是 蔣宋孔陳
蔣家就不用說了
宋家則是宋子文 1927~1949年中國國民政府的財政、外交部長。廣東文昌人。早年畢業上海聖約翰大學。

1924年在廣州創辦中央銀行,任總裁。1925年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長。1928~1930年間通過談判收回關稅自主權,使中國有權確定關稅稅率和監督徵收。1942年擔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後曾與美國國務卿赫爾簽訂中美抵抗侵略互助協定,次年與外國談判收回各國在華的治外法權。
1971年4月病逝於舊金山。(他也是蔣夫人宋美齡的哥哥)


孔家的孔祥熙 孔祥熙,字庸之,號子淵,1880年9月11日(清光緒六年八月初七)出生於山西太谷一個沒落的商人家庭。歷任工商、實業、財政等部部長和行政院副院長、院長等要職。孔主管財政達11年之久,對幣制改革、支援西安事變和平解決以及支撐抗戰財政,有過一定的貢獻。

在1912年,孔從生活中觀察到煤油已成為居民夜間燃燈照明的必需品,經營煤油定有大利可圖,於是夥同五叔孔繁杏設立樣記公司,向英商亞細亞火油公司交付一筆為數可觀的保證金,從而取得了在山西全省經銷亞細亞殼牌火油的總代理權。這一獨家經營,每年給孔家帶來可觀的利潤,使孔祥熙成為買辦商人。由此發跡,從商至官。1967 年 病 逝 於 紐 約。

陳家的陳果夫 陳立夫 陳果夫(1892年 – 1951年),原名祖燾,浙江吳興人。民國時期政治人物,是國民黨內右派。陳果夫及其弟陳立夫與蔣介石關係密切,在大陸時期為蔣所倚重,負責國民黨內組織及黨務,有「二陳」、「CC系」之稱。(CC社的把持者 國民黨特務機關之一)

陳果夫的叔父陳其美是辛亥革命元勳,與蔣介石曾為結拜兄弟。陳果夫年輕時於浙江陸軍小學畢業,受陳其美影響,加入同盟會。參加過辛亥革命、二次革命及討袁。1920年,在上海經營証券物品交易所,股東有蔣介石等國民黨人,曾獲利頗豐。所得利潤部分用作支援孫中山革命。

1924年,蔣介石主持黃埔軍校籌建,陳果夫在上海代其處理軍用品採購、人材招攬等工作。

1929年任中央執委,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成立國民黨中央政治學校。二陳掌管國民黨黨務機構,逐漸排擠黨內與蔣介石有嫌之派系,至使當時有「蔣家天下陳家黨」之稱。

戰後開始退出政壇,1948年12月,遷居臺中休養。1951年8月25日因肺病於臺北病逝。
陳果夫、陳立夫兩兄弟雖被宣傳為四大家族之一,但與宋、孔兩家不同,二陳主管黨務而未見以公謀私斂財。陳果夫身後入殮費用亦由公家負責,而陳立夫到美國後二十年間,更要以經營農場、養雞為生。

陳立夫(1898年—2001年)浙江省吳興縣(現湖州市)人,名祖燕,號立夫。
1948年陳立夫曾到美國為杜威助選,結果杜威落選,而國民黨亦因而開罪上台之杜魯門。1949年到台灣後,蔣介石為整頓在台勢力,陳立夫難以在台立足,離開政壇去美國新澤西州定居,以經營農場養雞、賣皮蛋、粽子等食品為生。晚年回台灣後也多做文化上的工作,不在政壇上有決定性影響。但因是國民黨元老,仍很受尊敬。他去世前曾多次公開主張一個中國。( 2001年2月8日晚近九時在台中市「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病逝,享年103 歲。)
4大家族與紡織工業
1948年初國民政府在大陸內戰打的節節失利 國內政治 經濟以岌岌可危 所以有不少中國資本開始轉往台灣

其中 京滬的浙江財閥 雖然以公司法掩飾稱為民間資本 但本質上仍是中國4大家族的系統 他們除了把巨大資本逃避於北美南美之外 同時也追隨蔣家一起來到台灣 這些所謂大陸民間資財 一時充斥著台灣產業界 逐漸轉化為 1 產業資本 2 金融資本 3 高利貸資本

戰後台灣經濟 經過了一段極為惡劣的恐慌狀態後 直到1951年 農業生產才足見恢復到戰前的水準 但是工業方面 因為公營企業的獨占性和放縱經營以致復興計畫遲遲不進 在工業生產不振百業蕭條當中 只有民營的紡織工業 因為上海4大家族紡織資本來台投資設廠 美政府開始金援以及島內衣料消費恢復常態等 生產開始擴大而成為戰後初期的民營企業最主要的製造業

本來 台灣因為不產棉花 歷來紡織工業不興 所以在日據時代 財獎勵日本資本在台灣的王田 美豐等地建設紡織工廠 到了戰後 蔣家國民黨政權在台灣把日人紡織工廠接收成立公營的台灣工礦公司紡織工廠 但因產量不急島內的消費 以致於其所需數量的90趴都改由上海供給

另一方面 4大家族的巨頭 宋子文(當時是行政院長)戰後在中國大陸 重籌中國紡織企業 並接收日本在大陸所庸有的廣大的紡織工業 才以所謂國營的中國紡織建設公司為中心 而構成新的紡織獨佔資本

然而 因為蔣家的軍隊在國共內戰中節節失利 所以 以上海為中心的紡織獨佔資本大舉來台 成為了戰後台灣民營工業起家的第一 台灣紡織工業 除自戰後遺留下來的台灣公礦公司紡織工廠之外 在1948~1953之間
出現了11家大企業 其中中紡 雍興 台北 三大公司為公營 其餘皆屬民營 並且 只有台中一家屬於台人資本
10加大公司都是由中國人公司資本家所有 與其說是民營 道不如說是孔祥熙 宋子文的資本系統
4大家族官僚資本系統的帶動下 台灣紡織業開始飛躍發展 已能全面供給島內消費 當然4大家族的紡織資本
也成為台灣紡織業的主導地位
為了讓特定企業雍有巨大的利潤 初期的紡織工業施加了{統制及保護政策}

1 原料分配 1951年6月韓戰爆發 美國物資開始進入台灣其中美援棉花極為重要且數目大 擠在1951年就供給台台輸入棉花總量的98趴 成為台灣紡織工業最主要的供給來源 於是為了管理於1951年8月制定了台灣省紗布管理暫行實施辦法 把所有美援棉花份配全家給中央信託局 使4大家族得以獨占

2外匯分配 為了保護公營企業及4大家族企業 於1950年設立台灣區生產管理委員會金融小組 控制外匯 又
在1951年制定所謂結匯證 並採取外匯雙重價格制 意思就是說 假如你去台灣銀行申請外匯時 採1美元規定為一種是低價的台幣10.3元另一種是高價的15.6元 公營企業當然使用低價獲取外匯 民營企業就必須以高價 而且只有民營企業中的紡織業才能低價申請外匯 這政策持續了3年使4大家族紡織企業比一般民營企業享受到51.4趴的外匯優待

3 生產資金方面 為了資助4大家族解決其生產資金的短絀 乃採取代紡代織制由中央信託局把完全掌握在手的美援棉花 委託特定的紡織器以及織布企業加工生產 意思就是中央信託局先給予各紡織工業加工 等到繳回成品在給他加工費不然就是把紡好的綿紗給予織布企業 完成綿布後在付款 這樣工廠只需生產也不用本錢 而且從中央信託局領到的代工金很優渥而所謂指定的特定工業當然也是4大家族的紡織工業為主

所以在政府的保護下 4大家族企業業績蒸蒸日上 紡織產業也成為了4大家族獨霸的局面
又因為隨著1960年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以及華僑銀行 日本勸業銀行 美國Morgan Guarantee Trust Co開始來台後 憑其雄厚資本 4大家族的企業更加擴大發展

從土地改革說到台灣5大家族入主國營企業

1952年 蔣政權實施土地改革以及地價補償等政 於是台灣傳統的土地制度開始崩潰 (佃農制度) 地主 資產階級的土地資本重新被改編 新興資本家抬頭 以致實現了一部分所謂地主資金的工業資本化

同年1月政府公佈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 以70趴的現物債卷與30趴的公營企業4大公司股票(水泥 製紙 工礦 農林)為補償 強制收買地主所雍有的土地 然後在放領給佃農 因此大小地主手裡得到的面額23億元的土地債卷與
6億6000萬的公司股票 這些共計有28億6000萬元 有就是說 1953年的國民生產總值230億元的12趴轉化為發展民營企業的資金

政府把公營企業也就是4大公司放領給台灣地主 原因有3點
1 大部分的公營企業在業務上萎縮不振
2 美國要求台灣發展自由經濟
3 台灣大地主 大資產家階級圖謀以公營企業為私有

然而 這土地改革 並不能使台灣地主都變成近代企業的資本家 相反的 大多數中小企業開始急速沒落 土地資本也因而進行獨占集中 少數大地主大資產家終於壟斷了蔣政府所給的民營企業 這主要是因為大戰後台灣農村受盡心來統治者的壓迫和掠奪 以及地主階級不相信蔣家索補償的證卷價值他們不把他當做能夠藉此保住家產的有效手段 尤其對於業務上一崛不振的4大公司搭家更認為因該把這種不值錢的公司股票早點變賣為其他種類的財物才能心安 另一方面 之前提到過的台灣5大家族等大地主 大資產家卻把這些股票集中在手上 以其獲取4大公司的經營支配權

在這種情況下 蔣政府行政院於1954年1月公布了台灣省證卷商管理辦法 正式法定股票交易 所以 自1954年3月1日 4大公司正式發行股票開始面額6億6000萬的公司股票乃成為數以千計的大小證卷商(以曾在上海證卷市場長期玩票的人為主)所獵取的對象 這些證卷商唯利是圖 以虛報行情操縱市場等欺騙手段 利用了鄉間中小地主不熟悉行情而及於出售公司股票的心態 殺價收買他們的持股 所以有的被殺到面額的一半
有的甚至以原價的2成出售 例如面額10元股只賣的台幣2元

這種情形 與初期日據時代由台灣銀行出面殺價收買大租權補償金的事業公債一樣的手段如出一轍 這些忽起忽落的證卷商 其實只不過是搧客之類的商人 當時小盤證卷商盤據各鄉村 他們受股票交易所的委託 就把各地蒐集來的股票集中到各地市鎮 交給中盤證卷商 經過中盤站卷商集中後 載到台北證卷商處 (通常以擁有資產也富經驗的上海商人為主 與4大家族系紡織資本同時為民間資本的2大財閥) 然後再由這些大證卷商轉賣給握有銀行資金的台灣4大家族以及其附庸 這些證卷商人在全島各地所建立的股票收買機構 其實就
是台灣土地資本獨占集中的大機構 透過這個土地資本集中機構 擁有第一 華南 彰化3大商業銀行以及合作金庫 儲蓄合會的台灣5大家族 才能運用銀行資金 殺價收買4大公司的股票 奪取戰後頭一號4大公司中的水泥 製紙 鳳梨等大企業的支配權

例如 1954年3月4大公司正式發行股票後 在同年10月他們就招開台灣水泥公司第1屆股東大會 決定了董事長林柏壽(林本源家)監督人林熊祥(林本源家)陳啟川(陳中和家) 董事辜振甫(辜顯榮家)林猶龍(林獻堂家)
陳啟清(陳中和家)顏欽賢(顏雲年家)陳逢源(華南商業銀行常務董事)等幹部人事 如此 台泥自然落入了台灣5大家族手中了

蔣家政權領給台灣地主 資產階級的所謂4大公司 就是台泥 台紙 台灣工礦 台灣農林 其中台泥 台紙資本較為雄厚 生產規模較大 可算是台灣製造業的佼佼者 尤其台泥於台灣5大家族取得支配權後 都跟中國4大家族系紡織企業同樣享有之前提到的統制及保護政策 獨佔了生產 利潤 價格 市場 例如台泥在1955年生產獨占率以及市場獨占率都是100趴 1957年才因嘉新水泥公司的出現而減為91.7趴 但一貫以軍事 民間 市場3種不同價格而獲得異常的利潤 以致於生產發展很快 成為1950年代民營企業的先鋒

至於台灣工礦 台灣農林 本來是日鋸時代的中小企業所併湊而成的企業 1954年變成民營後 除了台鳳之外
都因規模很小 資金短絀 工廠分散且設備簡陋等原因 所以與台泥不能相比

蔣經國時代,臺灣人哪來幸福?在政治上是獨裁體制,臺灣人隨時有被迫害的可能。當時警總閹割司法權,奄奄一息的司法單位又要聽命於獨裁政權。立法單位的成員絕大部分是萬年國會議員,他們是蔣家培養出來的,在金錢利益方面,蔣家以公庫來滿足他們的需求,他們回報的是完全聽命於蔣家,所以當時的立法院,只算是獨裁政權底下的一個「立法局」。

  因為所有政權都掌握在獨裁集團手中,而獨裁集團又特別照顧新住民(外省籍),造成族群不平等。國民黨的文宣說,蔣經國促使族群平等,那是睜著眼睛說瞎話,連高普考錄取的成績都不一樣,怎麼會族群平等?在崔苔菁(吹臺青)時代,蔣家的確重用幾個臺灣老住民(臺籍),那也只是用了一些「以臺制臺」的棋子而已,並不是所有老住民都可以平等參政。所以在政治層面上,蔣經國並未給臺灣人幸福,相對的,臺灣人並沒有免除恐懼的自由,所以蔣家帶給臺灣的是災難,不是幸福。

  有人說,蔣家時代在政治上是不如現在,但在經濟方面遠比現在好,這是一項錯覺,大家覺得現在有不少人幾乎活不下去,是因為經濟條件太差,事實上它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而是臺灣人的生活水準提升太多,而產業競爭力提升的速率遠不如生活水準。

  蔣家時代,有人只靠撿稻穗、蕃薯就可以養家活口,今日的生活水準若只是如此而已,那臺灣的生活好過得很。蔣家時代,好幾天工資才換取一斗米,現在一天的工資可以買好幾斗米。今日若一天工資換取一斗米的工作有人做,臺灣的經濟立刻復甦,產業更不會外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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