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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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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1 21:59: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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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四六年鄭芝龍降清並移居北京,他多年的海上經濟力量,無形中已由鄭成功所繼承,尤其是東洋、西洋、南洋方面之貿易更為強化。每年皆有船至日本長崎。船有國姓船、高砂船、廈門船、思明州船、福州船、泉州船等。一六四七年至一六六二年之間,航抵日本長崎之中國船隻,主要係來自鄭成功的勢力範圍。如一六五○年有七十艘船抵日本長崎,而其中五十九艘是屬鄭成功所統治的的地區,這種情形年年大致相同,亦即鄭氏集團佔有八十%的貿易。
台灣的海洋文化在鄭氏王朝中得以大力發展。加上滿清的嚴禁與外人互市,台灣成為遠東中國商品的集散地。 一六七○年(永曆二十四年、康熙九年)六月二十三日(陰曆五月七日)英船班丹號(The Bantam Pink) 與單桅帆船珍珠號(The Pearl Sloop)駛抵東寧台灣安平港。這是自從荷蘭人被驅離後,首次有歐洲人來台灣,這也是英國人借由台灣企圖進出中國地區的第一次嘗試。
三日後由英人克利斯布(Ellis Crisp)向東寧國王鄭經遞呈英國東印度公司班丹區經理之文書。 書中說明是接到鄭經之邀請函後而來,強調英國人與荷蘭人是不同,要求調查台灣有何種商品適合於輸出入,並希望在台設立商館。  
鄭經對來訪的英國人熱烈歡迎,雙方並訂立鄭英通商議。
班丹號回到班丹後,獲得英國東印度公司董事會的稱讚。尤其是中國歷來閉關自守並不與歐洲人交易,這是打破自從荷蘭敗走後,英國人能以班丹號之小貨船到達無人敢去的台灣。因荷蘭人以台灣人為敵,不敢去也不許他人去,竭力阻止來往台灣的船隻。這次的成就是對台灣貿易的開始,台灣可成為對中國貿易的仲介、跳板,如今又獲得許可設立商館。於是台英之間的貿易就此展開。
鄭方有意購入之貨品為:
火藥二百桶、火繩槍(Guns with match locks)二百挺、英國鐵、黑胡椒…
一六七四年鄭經的反攻大陸,英國也藉此機會,擴張與鄭氏的貿易。為了增加的貿易,英國在英格蘭建造一艘二百噸級的福爾摩沙號(Formosa Frigate)。其後英人獲得在廈門設立商館。隨著鄭經的版圖擴張,英國人也水漲船高,另增加船隻台灣號(The Tywan Frigate) 一百四十噸。
一六七五年閏五月十七日英船飛鷹號(The Flying Eagle)由班丹載火藥來台,並以重禮致送國王、王母、王妃、大臣等。時鄭經在廈門,軍火迫切,備受禮遇。乃補訂通商協約九則,並留英砲手二人,以資訓練士卒。
六月英圭黎 、萬丹(Bantam)、暹羅、安南等諸國貢物與鄭經,求互市,許之。
一六八三年東寧亡,施琅佔領台灣,英國的台灣商館有二名員Thomas Angeir 、Thomas Woolhouse及四名黑人,企圖持續轉與清廷通商。但施琅視英國人為敵人,因英人在過去十一、二年間供給武器、彈藥給鄭軍,並將審判英人。英國人大為恐慌,透過施琅的代理人協商,英人記述奉上賄款二千五百兩銀給施琅(Sego),又五百九十兩給其他主要官員,但仍無法追回鄭氏的欠債及商館被清軍強佔。
鄭氏王朝原本是靠海起家,與相距不遠的日本又有良好的關係,在滿清實施海禁、遷界、封鎖沿海後,鄭氏不能坐以待斃,故急於與日本、呂宋、暹羅、蘇祿(Sooloo)、文萊(Blunei)、美主居(Molucca)、琉球、交址、廣南、柬埔寨、大泥(Patani)柔佛(DJohor) Malacca及歐洲人從事貿易。所以鄭經會主動向英國人邀請來台。
台灣向日本輸出之物品為砂糖、鹿皮、米穀、藥材,由日本購入之物品為:鉛銅、鑄銅砲、盔甲、器械及永曆錢。歐洲人的中國瓷器因受到海禁、遷界的影響,無法得到正常供應,轉而向日本購買,日本對瓷器有材料、技術上的欠缺,也無法直接從中國獲得,因鄭氏是唯一可通過封鎖線的人,歐、日等國對鄭氏的依賴更是為重。
鄭經對荷蘭人也釋出善意,來締結鄭荷友好條約,充許在台設立商務館。但是荷蘭人卻與滿清締盟合作,三次派遣艦隊來襲。
貿易品中以糖為台灣的主產品,但明鄭時期的產量為荷據時期的五分之一而已。 鹿皮:一六七○年商館之報告稱:「鹿皮乃王國所專有之貨物,每年出產二十萬張,國王如欲得之,尚可多一倍,牡者百張之價格為二十比索,牝者每百張十六比索,在日本之售價皆為七十比索。」
另鄭氏從鄭芝龍就向航行船隻徵收保護費,稱之為「牌餉」,又名「報水」,船隻依其大小繳納牌餉後即可得到一面牌,在海上就可不受劫掠。鄭氏將海上貿易分為東洋、西洋二線,西洋船指從事暹邏貿易,東洋船指從事日本貿易而言。東洋牌餉應納餉銀,大者二千一百兩(重約一百三十一.二五台斤),小者五百兩,年費。鄭成功在攻台前即授權何斌在台灣發放牌餉,收取餉銀。同時在日本的弟弟田川七左衛門 也是幫鄭成功發放牌餉,收取餉銀。 鄭成功寫給他弟弟田川七左衛門的信上說:「著訊守兵、地方官盤驗,遇有無牌及舊牌之船、貨,船沒官,船主、舵工拿解。」
鄭經主政後日本的牌餉改由他人處理,七左衛門曾在鄭泰日本存銀訴訟中,要求撥取五百貫目(即五萬兩)。這五萬兩即是從鄭成功死後鄭經就未曾發給的累計。
康熙年間郁永河所著「偽鄭逸事」中,對鄭氏的海外貿易的說明是:」成功以海外島嶼,養兵十餘萬,甲胄戈矢,罔不堅利,戰艦通洋數以千計。又交通內地,遍買人心,而用財不匱者,以有通洋之利也。本朝(清朝)嚴禁通洋,片板不得入海,而商賈壟斷,厚賂守口官兵,潛通鄭氏,以達廈門,然後通販各國。凡中國諸貨,海外人皆仰賴鄭氏。於是通洋之利惟鄭氏獨操之,財用益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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