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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民族服飾消亡簡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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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4 19:35: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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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飛:《煩惱絲》
相應的,為了保證推行剃法令能夠執行到底,滿洲統治者對起義反抗的義軍進行武力鎮壓,這種鎮壓,還伴隨著搶掠和血腥屠戮,以及殺人立威。
清廷頒行“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不是百姓的口頭闡,而是滿清正式頒佈的命令),“不隨本朝制度剃發易衣冠者,殺無赦。”(王先謙《東華錄》卷五順治元年條),“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髮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盡行屠戮。”(《清世祖實錄》卷十七 順治二年六月丙寅)這是以多爾袞為代表的滿洲貴族發佈的“屠城令”:有蓄發者立執而剃之,不服則斬,懸其頭於剃頭挑子所縛高竿之上示眾。
以嘉定三屠為例,滿洲統治者“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的命令一下,一向“民風柔弱”的江南民眾的反抗怒火,立刻在松山、昆山、蘇州、嘉興、紹興、江陰等地熊熊燃燒。嘉定城中民眾不分男女老幼,紛紛投入了抗清行列。然而,臨時組織的民眾義軍無法與滿洲正規軍和漢奸軍的聯盟對抗。乙酉年七月初四嘉定城破後,清軍蜂擁而入。當屠城令下達之時,清兵“家至戶到,小街僻巷,無不窮搜,亂草叢棘,必用長槍亂攪。”“市民之中,懸樑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斷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猶動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從屋上賓士,通行無阻。城內難民因街上磚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紛紛投河死,水為之不流。”若見年輕美色女子,遂“日晝街坊當眾姦淫。”有不從者,“用長釘釘其兩手於板,仍逼淫之。”(《嘉定乙酉紀事》)史家慨歎:“三屠留給這座城市是毀滅和不知道德為何物的倖存者。” (魏斐德《洪業─滿清開國史》)。血腥屠殺之後,清兵便四出掠奪財物。 “兵丁每遇一人,輒呼蠻子獻寶,其入悉取腰纏奉之,意滿方釋。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獻不多,輒砍三刀。至物盡則殺。故僵屍滿路,皆傷痕遍體,此屢砍位能非一人所致也。”大屠殺持續了一日,約三萬人遇害,“自西關至葛隆鎮,浮屍滿河,舟行無下篙處”。更有甚者,清軍“拘集民船,裝載金帛、子女及牛馬羊等物三百餘船”,(《嘉定乙酉紀事》)滿載而去。
除嘉定三屠外,還有屠江陰,屠昆山、屠嘉興、屠常熟、屠廣州、屠贛州、屠湘潭,此外還有,屠大同、屠四川等等,滿清政府甚至勾結荷蘭殖民者,攻屠思明州(廈門)義士百姓屠戮殆盡,屍積成山,血流成河。清軍攻陷昆山,屠城三日,“殺戮一空,其逃出城門踐溺死者,婦女、嬰孩無算。昆山頂上僧寮中,匿婦女千人,小兒一聲,搜戮殆盡,血流奔瀉,如澗水暴下”!(王家楨《研堂見聞雜記》)1649年(永曆三年 順治六年)鄭親王濟爾哈朗佔領湖南湘潭後的屠城;同年鎮壓大同總兵姜瓖為首的山西反清運動,“朕命大軍圍城,築牆掘濠,使城內人不能逸出,然後用紅衣火炮攻破,盡行誅戮”,不僅大同全城軍民屠戮殆盡,“附逆抗拒”州縣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殺。1650年尚可喜與耿繼茂攻克廣州時的屠城“再破廣州,屠戮甚慘,居民幾無噍類。……累骸燼成阜,行人于二、三裏外望如積雪。因築大坎痤焉,表曰共塚。”“甲申更姓,七年討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極。血濺天街,螻蟻聚食。饑鳥啄腸,飛上城北,北風牛溲,堆積髑髏。或如寶塔,或如山丘……”。充分暴露出滿清侵略者標榜的“弔民伐罪”的偽善。這類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屢見不鮮。古語雲:“殺降不祥”,清軍往往以“惡其反側”等藉口將來降軍、民屠戮一空”(顧誠《南明史》第6章第2節 第20章第3節)。被滿清殺害的江西新建人徐世溥,著有《江變紀略》,僅有抄本傳世,該書於乾隆四十四年被滿清禁毀。而今在北京古籍出版社重印。書中對清兵攻破南昌城的暴行進行了詳細的記載,特別是滿清兵將婦女抓來“各旗分取之,同營者迭嬲無晝夜”輪奸的獸行,更是人間罕見。(顧誠《南明史》第16章第1節)。
從滿清入關到平定三藩,三十七年之多的屠殺,全國南北皆成廢墟,直隸是“一望極目,田地荒涼”(衛周元,痛陳民苦疏,皇清湊議,卷1),河南是“滿目榛荒,人丁稀少”(李人龍,墾荒宜寬民力疏,皇清湊議,卷4),湖廣是“彌望千里,絕無人煙”(劉餘謨,墾荒興屯疏,皇朝經世文編,卷34),素稱“天府”的四川更是“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國溫江縣,民政,戶口),即使抗戰時期日寇實行“三光”政策最慘烈的華北地區也未出現過這種淒慘的景象。許多繁華的大都市盡毀於清軍之手,著名的“揚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在幾乎殺絕之後才下令“封刀”。整個中國“縣無完村,村無完家,家無完人,人無完婦”。據張善余主編的《中國人口地理》記載:明朝人口高峰為一億五千萬人,清軍入關第二年(1645年)為八千萬人(當時全國籠罩在血腥恐怖之下,筆者認為此資料不准。明末統計人口數量就有六千萬,當時實行的是按人口繳稅政策,所以民間隱瞞了大量的人口,專家一般認為當時明朝人口大約在一億左右,還有學者認為人口在1.5億左。),三十七年的野蠻屠殺,使全國總人口估計減少了近一半。歷史上其他外族大規模入侵造成的人口損失為:蒙古滅金、宋人口減少四成,約五千萬人;靖康之難減三成,約三千六百萬人;八年安史之亂劇減二至三成,約二千萬;五胡亂華(含侯景之亂)在低谷中波動並幾度顯著減少;日寇侵華二千五百萬人慘遭屠殺,但總人口未減少。可見,清寇的野蠻兇殘連國人切齒痛恨的日寇也望塵莫及!除漢族外,滿清也對其他民族進行屠殺,其中殺苗民一百萬,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清軍消滅,在漠北,把准葛爾蒙古殺到最後一個幼童!在世界歷史上都是罕見的殘忍!孫中山先生在《中國問題中國的解決》一文中,懷著強烈的民族義憤,列舉滿清政府的種種殺人罪行,控訴滿清統治者“貪殘無道,實為古僅所未有!”
剃發、屠戮總是和奴役並行。
滿清入關前後除了對漢族和中國各族人民的剃發易服和血腥屠戮外,還進行了圈地、投充、文字獄、保甲連坐制等等一系列民族壓迫政策。史籍記載,1644年5月滿清政權入關,把燕京確定為首都後,便在京城實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相當於今日東城、西城的內城,只許滿、蒙、漢三個八旗的將士及其家眷居住,而原來住在內城的漢、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則全部被迫遷移至京師外城——即大致相當於今天的崇文、宣武兩區。另外,多爾袞以安置滿洲“東來諸王、勳臣、兵丁人等”為由,三次下令圈地,逼迫漢民“投充”旗下,強制實行落後的農奴制,原來的小農變成了奴隸。奴隸逃亡,即實行重治“窩主”的“逃人法”。容留逃人做工的,甚至住宿的均算“窩主”,加之連坐,不知有多少人為此喪家亡身。滿清將被圈土地分給皇室、王公、八旗官員和旗丁,又稱旗地。名義上是圈佔無主荒地或明朝貴族的官莊,其實在圈佔過程中常常是把民地硬指為官莊,把熟地硬說是荒地,把私田硬說成無主的荒地。同時,“凡圈田所到,田主登時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圈一室,則廬舍場圃,悉皆屯有”,往往造成人民傾家蕩產,無以生計。結果大量漢人淪為滿人的莊客,成為供他們奴役、剝削的農奴。圈地運動持續了25年,到康熙八年才下令停止。(《世界史》近代卷,吳于廑,齊世榮主編)多爾袞不顧人民的死活,還一意孤行的下令:“凡有為剃頭、圈地、衣冠、投充、逃人牽連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 (《清世祖實錄》卷二十八)
在這近兩代人的時間內,滿洲統治者不僅對反抗者進行血腥屠殺,而且,對已經順降者也實施嚴格的管控,只要對剃發令稍有懈怠,便立刻人頭落地,甚至累及他人。
順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江甯巡撫土國寶宣佈:“剃發、改裝是新朝第一嚴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論紳士軍民人等,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動! ”鎮江知府從別處運來拒不剃發者的首級示眾,威脅人民,貼出告示“一人不剃發全家斬,一家不剃全村斬”!
順治二年十一月,多爾袞往京東地區打獵,有人報告豐潤縣生員張蘇之子張東海“不行剃發”。多爾袞當即派人將張東海斬首,其父杖責五十,革去生員名色,莊頭和鄰里四人分別受杖。
順治五年,黃州府廣濟縣民胡俊甫因居住鄉村,一度患病臥床,沒有剃發。知府牛銓下鄉踏勘荒田,胡俊甫不知滿清法度的厲害,竟然莽撞地跑到知府大人面前訴說災荒困苦。深得“時中之道”的牛銓一眼瞥見這個蓄發違制之人,不禁心花怒放,立即解往湖廣總督羅繡錦處請功。結果“胡俊甫立正典刑,鄉保張贊宇、鄰佑張生祖、夏正德各鞭一百”,該縣知縣郝光輔也以失察罰俸示懲。
順治十年,刑部擒獲了兩個沒有剃發的人,“供系唱旦戲子,故此留發;在外戲子似此尚多”。清廷因之頒詔雲:“剃頭之令,不遵者斬,頒行已久,並無戲子准與留發之例。今二犯敢於違禁,好生可惡。著刑部作速刊刻告示,內外通行傳飭,如有借前項戲子名色留發者限文到十日內即行剃發;若過限仍敢違禁,許諸人即為拿獲,在內送刑部審明處斬,在外送該管地方官奏請正法。如見者不行舉首,勿論官民從重治罪。”(顧誠《南明史》第六章第二節)
值得一提的是,滿洲統治者在頒佈剃發令所要求的剃發標準,並非現在人們常常看到的剃半個頭,而是將頭顱四周的頭髮都剃掉,只留一頂如錢大,結辮下垂。在頭頂留發一錢大,大於一錢要處死!那種清末才有的、現在不合事實地壟斷了所有清裝戲的陰陽頭髮式,放在當時也得死,因為滿清規定:“剃發不如式者亦斬。”順治四年,滸墅關民丁泉“周環僅剃少許,留頂甚大”,被地方官拿獲,以“本犯即無奸宄之心,甘違同風之化,法無可貸”為由上奏,奉朱批:“著就彼處斬”,縣官也以失察“從重議處,家長、地鄰即應擬罪”。
秦世禎《撫浙檄草》:“小頂辮發”每個漢族男子,都被迫把以前“不敢毀傷”的頭髮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銅錢大一點,梳成一根小辮,叫“金錢鼠尾”式。將四周頭髮全部剃去,僅留頭頂中心的頭髮,其形狀一如金錢,而中心部分的頭髮,則被結辮下垂,形如鼠尾,實在不堪入目。而 1647年,(永曆元年)清寇攻陷廣州時的剃發易服令竟還無恥的說:“金錢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帶,實亡國之陋規。”福州遺民陳燕翼撰《思文大紀》憤怒寫道:“時剃頭令下,閭左無一免者。金錢鼠尾,幾成遍地腥膻。”“華人髡為夷,苟活不如死!”(顧炎武《斷發》詩)。
金 錢 鼠 尾
注:事實上,滿清髮式從明代到清末是一直變化的。
明代女真男性的髮式,與清末那樣的前剃後辮有很大距離,剃發數量與結辮粗細差別很大。在1595年,即明朝萬曆二十三年,朝鮮派往赫圖阿拉的使者申忠一,在《建州紀程圖記》一書中詳細記述了赴使在建州女真努爾哈赤的營壘裏所見到的各方面情況。其中關於髮式這樣寫道:“女真習俗都剃發,只留腦後少許,上下二條結辮以垂。除上唇鬍鬚只留左右十餘根外,其餘都鑷去。女真男性的髮式,即其剃發的習俗,是將大部分頭髮剃掉,只留腦後很少的一點頭髮,結成辮子下垂。如此得到了女真髮式的全貌:腦後留下小手指細的頭髮,擰成繩索一樣下垂,餘發全部剃掉。配合這樣的髮式,鬍鬚只留上唇左右十餘根。”
1644年,日本商人竹內藤因海難在北京旅居一年,著成《韃靼漂流記》一書。書中這樣描寫清人的髮式:“他們的人都剃頭,把頭頂上的頭髮留下來,分成三綹編成辮子。他們男子把唇上的鬍鬚留下來,把下麵的剃掉。無論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一樣。”對於滿洲“留頭不留發”的標準髮式“金錢鼠尾”,當時人也都有描述。1648年七峰道人《七峰遺編》敘明末常熟福山陷落前後事,記載滿人髮式,是所謂“金錢小頂”。
1799年,日本寬政十一年,滿清嘉慶四年,中川忠英于長崎訪談清國商人,出版了一本專門輯錄清國人習俗的書《清俗紀聞》一書,其中《冠禮》卷的繪畫中,一側背站立的教書先生頭頂蓄發,編一長辮垂於後背,其長度已達腰部,辮尾有發帶系結。從這張實圖上看,頭頂蓄發,部位沒有變,但面積已遠不止於一個金錢大,而是足有4個金錢大,相當於一掌心的面積。按照圖上的式樣同清初金錢鼠尾的情況相比,蓄發從一個金錢變成四或五個金錢,數量比清初增多是明顯的,但是如果將剃發與蓄發相比較,剃發還是主要的,也就是說剃發占大部分,蓄發仍然屬於少部分。而再過100年,即在揚州十日200年後,清人的辮子變粗了,剃頭面積變小了,由初期的金錢鼠尾式變成了今人所熟知的“陰陽頭—半瓢”式。陳登原《國史舊聞》中描述得:剃發,就是把額角兩端,引一直線,依此直線剃去直線以外之發。現將清末髮式與剃發令髮式比較一下,結果令人吃驚地發現,兩者雖是繼承演變關係,但差別較大。前者幾乎將全部頭髮剃掉,只留腦後小手指細的結辮下垂。而清末則將大部分頭髮保留下來,結辮下垂,僅剃掉極少一部分頭髮。都是又剃又辮的髮式,卻給人以判若兩人的印象。辮子和剃頭是成反比的,這時的辮子已經簡直比一條小蛇還粗!為什麼會長粗?遺老張鈁《清末社會鱗爪》記載:清軍“在打交手白刃戰時,將辮子纏于脖項,藉以避刀砍。所以軍人的辮子較大,如發少則搭以假髮,或加黑絲線,以壯其形態。”就這樣,滿清的辮子,經歷了:鼠尾——豬尾——蛇尾的發展過程,才發展到我們今天認識的陰陽頭的形態。
滿清的剃發易服令激起漢族各階層人士的強烈反對,順治二年十月,孔子後人,原任陝西河西道孔聞謤奏言:“近奉剃頭之例,四氏子孫又告廟遵旨剃發,以明歸順之誠,豈敢再有妄議。但念先聖為典禮之宗,顏、曾、孟三大賢並起而羽翼之。其定禮之大莫要於冠服。……惟臣祖當年自為物身者無非斟酌古制所載章甫之冠,所衣縫掖之服,遂為萬世不易之程,子孫世世守之。自漢、唐、宋、金、元以迄明時,三千年未有令之改者,誠以所守者是三代之遺規,不忍令其湮沒也。即剃頭之例,當時原未議及四氏子孫,自四家剃發後,章甫縫掖不變於三千年者未免至臣家今日而變,使天下雖知臣家之能盡忠,又惜臣家未能盡孝,恐於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備也。應否蓄發,以複本等衣冠,統惟聖裁。” (《清世祖實錄》一[過濾詞]五年十月初三日孔聞謤揭帖)孔聞謤搬出孔子這塊大招牌,又引金、元二代為例,滿以為可以抵擋一陣子,保住先世蓄發衣冠。不料卻碰了個大釘子,得旨:“剃發嚴旨,違者無赦。孔聞謤疏求蓄發,已犯不赦之條,姑念聖裔免死。況孔子聖之時,似此違制,有玷伊祖時中之道。著革職永不敘用”。連孔子的面子也不給。這就揭穿了滿洲統治者所謂“尊孔崇儒”的真面目:“奉行儒術,崇飾觀聽。”不過是“南面之術,愚民之計”(章太炎《駁康有為論革命書》)罷了。對孔聞謤,算是比較客氣,“姑念聖裔免死”,把他殺了,恐失天下士人之心,也不好擺“崇儒”的高姿態。對另外的人,就沒這麼客氣了,而是“殺無赦”。
這種“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的極端殘暴的民族壓迫政策,使外國人也無比震驚:“至今為止,用如此殘忍的手段迫使一個民族放棄自己的風俗習慣,世界上還沒有類似的例子。”(祖甫江孝男《文化人類學入門》)。
剃發易衣冠成了順治年間社會矛盾的焦點。不僅激起了強烈新統區人民士紳的反抗,就連己然剃發的滿洲忠順之臣、甚至滿洲貴族中也對此政策提出了疑議。然而滿洲最高統治者推行剃發易服決心之大,態度之堅決,絲毫沒有通融的餘地。
順治十一年(永曆八年 1654),自順治元年冬降清後,一直受到清廷最高統治者多爾袞、福臨的信任,官居吏部尚書、內院大學士的複社文人陳名夏,因私下議論“只須留頭髮、複衣冠,天下即太平矣!”而被處以絞刑。彈劾陳名夏的是早在滿洲還沒入關就已降清此刻已官居清廷內院大學士的漢臣寧完我,寧完我在奏疏中說:“臣思我國臣民之眾,不敵明朝十分之一,而能統一天下者,以衣服便於騎射,士馬精強故也。今名夏欲寬衣博帶,變清為明,是計弱我國也”。(《清史列傳》陳名夏)其實,苟且乞憐的陳名夏只是出於對主子的一片忠心,但他的私下議論卻觸犯了清廷的忌諱諱,拍馬屁拍到蹄子上,所以被斬殺也在預料之中。
滿洲統治者的全國統治確立之後,在滿洲貴族內部,也有人就冠服問題提出疑義,要求考慮恢復華夏衣冠,但滿清統治集團對內部的異議也堅決予肅整。滿清入關之前,文才極高曾甚受皇太極信任的滿族文臣庫爾纏因主張漢化終見惡於皇太極,被藉故處死。同時,“衣服騎射,不可輕變”這也是皇太極早就告戒過滿洲貴族們的“祖訓”。皇太極總結以前遼、金、元的教訓認為:遊牧貴族一旦從馬背上下來,就很快淹沒在漢化的潮流之中。所以,為避免自己的民族被“漢化”他們的裝束絕不能改變,更重要的:胡服是騎射的必要,騎射又是武力精強的必需,武力精強才是一切殖民政權進行征服、奴役的根本保證!
滿洲統治者的心願:誓死也要剃掉最後一個漢人的頭髮,誓死也要換下最後一件漢族的服裝!
清廷在招降鄭成功、鄭經父子時,總提出以剃發、登陸為前提條件,鄭方則堅持相反的意見,雙方議論不決。1662年,鄭成功病故,鄭經嗣立,向清廷提出仿朝鮮舊例的臣服方式,“不登岸,不辮發易衣冠”,清廷不許。到1680年,清王朝在中國大陸的統治已經完全確立下來,“反清複明” 也成了一句空話,清、鄭雙方還在為臣服的方式、辮子衣冠的問題爭執不下。最後,鄭經提出,臺灣全島皆可剃發、換裝,只有他一人不剃不換,清廷也仍不許。臺灣軍民最終沒能保住漢式衣冠,1683年,清軍入臺灣,消滅鄭氏余部,滿洲貴族剃掉最後一個漢人頭髮的鴻願終於“大功告成”!
在屠殺與抗爭了三十七年之後,漢服最終從華夏的土地上消失。滿服的長袍、馬褂、瓜皮帽,再加一條金錢鼠尾的裝束,就這麼在刺刀、血泊中被固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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