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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發易服的結束只是華夏衣冠消失的開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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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4 19:37: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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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淚吻 於 2009-7-24 19:39 編輯

滿清的鐵腕鎮壓,完成了剃發易服的“弘願”。然而,剃發易服的結束只是華夏衣冠消失的開始。
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清廷撤藩,吳三桂在雲南舉兵反清,又以蓄發、複衣冠相號召,時,吳三桂召集諸將於永曆帝陵前,“指其首曰‘我先朝曾有此冠乎?’指其身曰,‘我先朝曾有此衣乎?’”於是,“各具漢官威儀,集陵下,三桂易方巾素服,酗酒山呼。”(《明季裨史初編》卷二六)表演頗富戲劇性。次年,福建耿精忠、廣東尚之信相繼回應,蓄發、易服,一如三桂。所過洲縣,具令剪辮、複衣冠,一時風靡,不半載而有半壁河山。 “令下之日,速宜剪辮,留發包網,所有官員領帶綬儒巾小帽,一切悉照漢人舊制,毋得混淆,共敦華夏之風,複堵文章之舊,如有頑抗,軍令不赦!”(《清初莆變小乘》)吳三桂在反清檄文中,指斥滿清統治者“竊我先朝神器,變我中國冠裳” 聲稱要“共舉大明之文物,悉還中夏之乾坤。”(《奉天討虜檄》)云云,不過吳三桂之流叛國棄義、為虎作倀,為異族侵略者充當鷹犬爪牙劊子手的漢奸面目和卑污人品早已為世人憎厭、唾棄。拉攏不到太多支持者,終不免敗亡,且殃及子孫。吳三桂為籠絡人心,去祭奠永曆帝,這本身就是個嘲弄:大家都知道,永曆帝朱由榔父子,就是被吳三桂殺害的!等吳三桂認識到“兔死狗烹”的時候,已經成了一個人見人厭的人渣!既為廣大漢族人民所鄙視,又為清廷所不容。
滿清王朝在全國統治剛剛確立之時,儘管全國老百姓都被迫剃發、換裝,但殘存的反抗、抵觸意識並沒有完全消亡,到了康雍之際,有人還是看不慣滿式衣冠,他們鄙薄地說:“孔雀翎,馬蹄袖,衣冠中禽獸”,同時感歎明朝的“衣冠文物”。這種譏諷甚至也傳到了滿清皇帝的耳朵裏。滿清最大的文字獄,曾靜、呂留良一案中,雍正就以呂留良為首的漢族知識份子質疑滿清統治合法性的種種非議編纂《大義覺迷錄》一書,進行“嚴正駁斥”,其中有一段專門論述衣冠服飾的問題。
雍正說,滿清統治者戢定禍亂,拯救中國人民於水深火熱之中,繼承天命而撫有華夏,讓老百姓都過上了好日子,仁德義舉、法令政績哪一樣比不上古代的聖賢?本朝既然受命於天,本朝的衣服就應該成為中原華夏乃至萬邦各國的表率,又怎麼能容忍那些愚昧無知的人對本朝的衣冠服飾妄加議論詆毀?況且本朝繼承祖宗的鴻業,敬奉歷代聖明皇帝的成規,代代相承,已經有一百餘年,又怎麼能捨棄自己原有的衣冠去依從他人,屈降尊貴而去附就低賤,改變衣冠的道理? “我世祖皇帝統一區夏,戢定禍亂,救民於水火之中…… 況我朝席祖宗之鴻業,奉列聖之成規,歷代相承,已有百餘年,豈有舍己而從人,屈尊而就卑,改易衣冠之理?”(《大義覺迷錄 • 奉旨問訊曾靜口供二十四條之十六》)胤禎的意思已經非常清楚:滿洲衣冠和漢衣冠的根本區別在於,這是奴隸主和奴隸的區別,尊貴與低賤的區別,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區別!這對那些抱著滿清的臭腳大唱讚歌,一相情願鼓吹“團結平等”餘秋雨、二月河之流,真是耳光響亮!
      乾隆中,江西撫州金谿縣生員劉震宇著《佐理萬世治平新策》一書,抒發了“更易衣服制度”的觀點,被乾隆發現,認為他大逆不道:“劉震宇自其祖父以來,受本朝教養恩澤已百餘年,且身到黌序,尤非無知愚民,乃敢逞其狂誕,妄訾國家定制,居心實為悖逆”。為打擊與他有同樣思想的人,用他開刀,以儆其餘“將其處斬,書版銷毀。”(《清高宗實錄》卷四五○ 十八年十一月癸亥)
在滿清,“漢服”是政治高壓下的過濾詞,同屬於文字獄性質的政治問題。 “功令嚴勅,方巾(漢服一種帽子)為世大禁,士遂無平頂帽者,私居偶戴方巾,一夫窺瞷,慘禍立發,琴川二子,於按公行香日,方巾雜眾中,按公瞥見,即杖之數十,題疏上聞,將二士梟首斬於市。”從符號學來看,滿清統治者通過禁絕“漢服”的所指,來抹殺“漢服”的能指。形式層面的消亡最終導致意義層面的斷缺。從語言學來看,“漢服”有其語形無其語義,“衣冠”、“唐裝”、“華服”等辭彙也失去了實質性的依託成為虛假概念。(王家楨《研堂見聞雜錄》)
另,為預防滿清貴族內部也出現嚮往漢服的思想趨向,乾隆又把皇太極的“聖謨”抬出來當“整風”教材,自己也和皇太極一樣“現身說法”。一天,弘曆身著漢式皇帝的冕旒兗服召見親王大臣,問是否像漢人,眾人不敢答,一老臣最後答“皇上於漢誠似矣,於滿則非也。”這話正中弘曆的心坎,弘曆於是把“祖訓”(指皇太極關於恪守滿式衣冠的“訓誡”)大大稱讚一通:“朕每敬讀聖謨不勝欽懍感慕 ……我朝滿洲先正之遺風,自當永遠遵循。” 又繼續發表了新的“祖訓”“衣冠必不可輕言改易 ……所願奕葉子孫,維深根本之計,毋為流言所惑,永永恪遵朕訓,庶幾不為獲罪祖宗之人。”(《清高宗實錄》三十八年)可知,堅持滿式衣冠,始終是清王朝前後一貫、堅定不移的基本“國策”。

雖然如此,華貴、典雅的漢族服飾仍然以其無可比擬的巨大魅力吸引著廣大人民,甚至連一向熱衷於參禪悟道、附庸風雅的胤禎、弘曆父子,也未能倖免。保存至今的故宮藏畫中,有大量胤禎、弘曆父子衣著漢服的畫像,如《松石流泉圖》《觀畫圖》《行樂圖》等等。這就形成了一種奇怪的現象:包括滿清皇帝在內的許多滿漢官民,在內心裏都表現出對漢族服飾的強烈渴望和欣賞,但在表面上,卻又嚴令禁斷漢服。說到底,保證滿清王朝的長久統治,終究是最重要的,因為一旦恢復漢服,文化的強大征服力很可能讓人數不多的滿洲人淹沒在全面“漢化”的潮流之中。想到這一點,弘曆沒理由不對皇太極的“聖謨”“不勝欽懍感慕”,讚歎祖先的“先見之明”。
從這些也可知道,漢族服飾雖然消失在漢人的生活中,但是滿裝發飾並沒有全部被漢人接受,特別是思想意識上的認可。有些漢人,尤其是知識份子,始終懷有民族感情,懷念漢族的衣冠制度,這種意識是潛在的,但始終存在,在某種程度上,這也是漢族人民隱藏的民族意識的折射。隨著時光的流逝,滿清標榜的“滿漢一體”的衣冠髮式,不斷地麻痹著廣大的“好死不如賴活著”的漢人的神經。這種民族情緒雖然始終沒有徹底消亡,卻也越來越趨於淡漠。當剃頭令的血跡逐漸被歷史的塵埃遮蓋,漢族士人一批批趕往科舉考場再派往四處為官之時,中國人的對滿清的認同也在不知不覺當中漸漸形成。清初的北京居民見到身著漢式衣冠的朝鮮使臣,還痛哭涕泣,到清中葉,再見到同樣的衣冠,反覺驚訝,認為自己的剃發垂辮、窄衣緊袖,才是“華夏正宗”。
有個非常典型的例子可以說明這一點,鴉片戰爭之際,被稱為“開眼看世界第一人”的滿清忠臣林則徐經過澳門,見到西洋人的髮式裝束,竟鄙夷的說“真乃夷俗也!”這實在有點井底之蛙的可笑、滑稽,他恐怕沒想到:在對方的眼裏,林某人的長袍、馬褂、瓜皮帽,再加一條豬尾巴的裝束,其實更值得鄙夷!鴉片戰爭之後,被英軍俘獲的清兩廣總督葉銘琛因其裝束特異,被英國殖民政府當作“野蠻人的標本”,放置在印度加爾戈達街頭的籠子裏示眾,英國的TIMES報對葉銘琛裝束打扮進行了詳細描述,尤其對他的豬尾巴辮子進行了盡情的揶揄、嘲弄。這對一向數典忘祖、狂妄自大,野蠻落後、愚昧無知,動輒把別人蔑稱為“蠻夷”的滿清殖民政府,真是一記響亮的耳光!
1875年,日本公使森有禮拜訪滿清忠臣賣國賊李鴻章,雙方就辮發衣冠的問題進行辯論,李鴻章對日本人明治維新之後風俗服飾全面仿效歐美表示不滿,對日本人古代全面仿效中國則表示讚賞。森有禮也同樣對滿清的剃發垂辮發表了異議,李鴻章辯駁說“衣服舊制體現了祖宗的遺志,其子孫應該尊重,萬世保存才是。”(《李鴻章森有禮問答節略》)這可真是名副其實的數典忘祖、認賊作父。李鴻章既然知道日本的古代服飾是仿效中國的,那就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祖宗的髮式服飾應該是什麼樣子,竟然昧著良心、恬不知恥的把滿大人剃發垂辮、窄衣緊袖的打扮說成是“祖宗的遺志”,還要“萬世保存”,實在不知道李鴻章的祖宗到底是誰?!
太平天國革命時期,起義者又恢復蓄發,以此作為反對滿清王朝的標誌。太平天國在反“清妖”的檄文《奉天討胡檄》中列舉了滿清政府對漢族人民,進行民族壓迫與民族奴役的種種反動殘暴罪行:“夫中國有中國之形象,今滿洲悉令削髮,拖一長尾於後,是使中國之人變為禽犬也。中國有中國之衣冠,今滿洲另置頂戴,胡衣猴冠,壞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國之人忘其根本也。中國有中國之人倫,前偽妖康熙,暗令韃 子一人管十家,淫亂中國之女子,是欲中國之人盡為胡種也。中國有中國之配偶,今滿洲妖魔,悉收中國之美姬,為奴為妾,三千粉黛,皆為羯狗所汙;百萬紅顏,竟與騷狐同寢,言之慟心,談之汙舌,是盡中國之女子而玷辱之也。中國有中國之制度,今滿洲造為妖魔條律,使我中國之人無能脫其網羅,無所措其手足,是盡中國之男兒而脅制之也。”
檄文中特別指出“中國有中國之衣冠,今滿洲另置頂戴,胡衣猴冠,壞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國之人忘其根本也。” 華夏民族(漢族)素來對衣冠服飾極為重視,“華夏”之稱,本身就源於其華美的衣服。《尚書正義》注“華夏”:“冕服華章曰華,大國曰夏。”《左傳•定公十年》疏雲:“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章服之美,謂之華。”千百年來,寬衣大袖、峨冠博帶的服飾,加上蓄發、束發的傳統,共同構成華夏民族(漢族)延續上千年的獨特風景線,也成為古典中國文明在外觀上的重要象徵!古典中國因之賦有“衣冠古國”的美譽!正因為如此,“衣冠”之于華夏,才有著根本的意義!晉室南遷,史稱“衣冠南渡”;士大夫聚會,稱為“衣冠聚談”;反清複明,亦始終以“複衣冠”為旗幟。1648年四月,李成棟在廣州舉兵反正,詩人鄺露記為“永曆二年閏三月十五日,東粵始複冠裳。”冠裳在這裏已經成了漢族的指代,足見華夏衣冠對於漢民族的重要!三千年來,衣冠服飾對於維繫華夏民族(漢族)的向心力、凝聚力、自信力,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其影響力不下於漢語漢字!
永曆十三年七月(清順治十七年1660年)鄭成功、張張煌言大舉北伐,沿長江而上,兵薄南京,沿途人民歡呼雀躍,簞食壺漿,紛紛來附,“父老持酒牛犒師,扶杖炷香,望見衣冠,涕泗交下,以為十五年來所未見。”(全祖望《覲張公神道碑》)漢族人民在滿清政府野蠻殘暴的民族奴役之下,遭受的精神摧殘於此可見! 張煌言在以延平郡王鄭成功的名義發佈的“討虜”檄文中,非常明確的表明了“反清複明”的主旨:“衣冠變為犬羊,江山淪于戎狄。凡有血氣,未有不痛心切齒於奴酋者也。……出生民於水火,複漢官之威儀。……誰非中國紳衿?時窮勢屈,委質虜廷,察其本懷,寧無隱忍?天經地義,華夷之辨甚明;木本水源,忠孝之良自在。” (張煌言《張蒼水集》)
需要說明的是,在古代典籍中,關於漢服的記載,用的最多的是“衣冠”、“冠裳”,而不是漢服,其中原因大致是這樣,一是歷來根深蒂固的華夏(漢)文化本位主義。在古人看來,世間有三種生靈:華夏、夷狄、禽獸。華夏當然最開化、最文明,夷狄次之。“衣冠”作為華夏文明的象徵,是默認的,具有惟一性,“夷狄”是沒有的,“禽獸”更不用說;因此,“衣冠”前面也不必加上“華夏”或者“漢”字進行強調。同樣的道理,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史籍為數不多的“漢服”字樣來自契丹、女真等非華夏民族的史料中;在非華夏民族看來,漢人的衣服,那就應該是“漢服”。二是在古代漢語語境中,長期使用“華夏”“中華”指代“漢族”,因之,“漢服”的提法就不多見。這其中也折射出漢人長期以來的民族優越感和自我文化中心主義,不願意把自己和其他族群相提並論。另一方面,經過遼宋夏金元的民族大衝突、大遷徙、大融合階段,到明清交替前後,中國境內不同種族之間的族群意識都空前增強,包括漢民族在內,對自身的角色定位,也逐漸發生著轉變,這從對“漢服”的用詞也可以折射出來:
明崇禎四年(1631年),發生明後金大淩河之役,明廷的監軍兵備道張春兵敗被俘,堅不投降,後金仿效匈奴扣留蘇武的方式,將其監禁在瀋陽三官廟。當時,一位出使後金的朝鮮使者回國後,向朝鮮國王報告張春的情況說,(張春)“不為剃頭,著漢服居於寺中雲。”[朝鮮](《李朝實錄》仁祖九年閏十一月壬戊)朝鮮文獻對張春的衣服,沒有稱“明服”,而用“漢服”。一方面,是出於非華夏民族的認識角度,另一方面亦可見,漢族服飾的概念,在當時已經初步形成並被我們的鄰邦承認!
南明永曆十三年,(1659年),永歷朝廷流亡緬甸,過著寄人籬下的淒苦生活。 八月十三日,緬甸國王派人來請黔國公沐天波過江參加十五日的緬歷年節。沐天波攜帶永曆帝原擬贈送的禮品過江後,緬甸君臣不准他穿戴明朝衣冠,強迫他換上當地的少數民族服裝,同緬屬小邦使者一道以臣禮至緬王金殿前朝見。按明朝二百多年的慣例,鎮守雲南的黔國公沐氏代表明帝國管轄雲南土司並處理周邊藩屬國家的往來事務,體統非常尊貴。這時卻倒了過來,要光著腳身穿少數民族服裝向緬王稱臣,心中苦惱可想而知。禮畢回來後,沐天波對朝廷諸臣說:“三月在井亙(吉梗)時不用吾言,以至今日進退維穀。我若不屈,則車駕已在虎穴。嗟乎,嗟呼,誰使我至此耶?”說完大哭起來。(顧誠《南明史》第三十章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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