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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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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5 15:22: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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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的真面目
清所謂的統一的特徵是以部落製奴隸製的殘餘毒化以天下觀大一統的理念統合在一起各族民眾創造的中華衣冠文物,使中華衣冠文物停滯,從世界範圍看是倒退,不但引進了戰亂與殺戮,還引進了民族矛盾、壓迫、種族隔離和對人權生命的輕蔑,這些東西對中華衣冠文物的破壞是巨大的,也是中國走向衰敗的原因之一,美國人坦普爾根據李約瑟的《中國科技史》寫了《中國︰發明和發現的國度》一書,裡面列舉中國一百個世界第一,滿清沒有佔有一項

所謂康熙滅南明,平三藩,收復台灣是一片腥風血雨.徹底奉行的是民族屠殺,民族隔離,侮辱奴化中華民族衣冠文物政策

“遇抵抗,必屠城”,昆山──約四萬;涇縣──約五萬;舟山──第一次約萬余,第二次全部沉海溺殺,數字不可考;蘇州──因為投降的早,僅屠半城,約十余萬;嘉興──約十余萬;金華──約五萬;贛州府──合計約四十萬;南昌府──合計約四十萬;南雄──約兩萬;廣州──八萬余;潮州──約兩萬;湘潭──僅存百余,被屠者約四到五萬;大同──兵民全部被屠絕,僅存五人;汾州、太谷、泌州、澤州──全部屠絕,合計超過四十萬;沅江──約十余萬;福建省──合計過百萬;四川省──到湖廣填四川的時候,全省有丁一萬八千人……

而這遍及中華大地的大屠殺只為了“留發不留頭“,只為了侮辱,奴化光榮的中華衣冠文物

這遍及中華大地的大屠殺重要操刀者正是康熙大狄.康熙大狄正應為四川和東南的屠殺負責.

所謂康熙經史子集、天文、算術無不通曉,沒有留任何著作,沒有看到他哪怕在兒孫親近之間留下什麼推進推展他們學習的行為.

而這些史料更戳破這個華麗的畫皮:

康熙的道德︰

這位君主,要想成為一切人的品德上的楷范,還有待于更好地信仰基督教,別無他法,可惜,他有耽溺享樂的傾向。
──南懷仁(Ferdinand Verbiest)《韃靼旅行記》

康熙的文章︰

下列諸書是以玄燁的名義刊行的,但有些肯定是朝臣們寫的︰………。玄燁被說成是一位書法家,但最近看到的被確認為是他的真跡的複製品並不說明的他的書法非常高明。

───恆慕義(A.W.Hummel)《清代名人傳》

康熙的科學知識︰

這位皇帝認為他自己是一位出色的音樂家,又是卓越的數學家,但是,儘管總的說來他對科學以及其它知識懷有興趣,他對音樂一無所知,也幾乎不懂最基礎的數學知識。

──馬國賢(Matteo Ripa)《馬國賢神父回憶錄》


再看看祖上做過康熙漢文老師的金庸大吹特吹的“永不加賦”.

金庸胡扯的康熙從順治那得遺命造福天下“永不加賦”的真面目:


1712年4月4日康熙五十一年清廷下詔的“永不加賦”是在經歷近百年的屠殺、投充、圈地等野蠻政策后的所謂仁政。

康熙一朝徵收稅款的基礎是按人頭收稅,人口愈多,則地方上繳的稅愈多。這種設計造成的后果,是地方官吏不願意(同時統計技術上也有限制)據實上報人口,因為報得愈多,稅就得繳得愈多。康熙永不加賦的政策就是把各地方按耕地面積上繳固定的稅金,與人口數無關,借以鼓勵地方據實上報人口──因為人丁興旺是所謂太平盛世的表征。

以這種模式來彰顯盛世不過是**穩定民族奴役的手段。造成的是土地賦稅不均,富者勾結營私,雖坐擁千畝田產而不需繳稅,貧者無立錐之地,卻有勞動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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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的“永不加賦”

鏑非

所謂“滿清的賦稅”是歷代最輕的,這只是表面現象,因為自清初以來便有“永不加賦”之說,而且表面看來賦額較明朝為輕,但實際這僅是一種“掩耳盜鈴。

第一,眾所周知,清代漢民族百姓必須養活史上最龐大之白吃群體----旗人。

第二,“減賦”實為掩耳盜鈴。從康熙到乾隆,滿清政府一再宣揚減賦,而雍正以後實行攤丁入畝,按理說假如田地數目不變,那么田賦數目應該較之康熙初年有減無增才對,但事實卻並非如此。

以占全國稅賦七分之一的蘇南地區為例,乾隆31年和康熙26年相比,田地減少了15000余頃,賦銀也減收了42萬余兩,但征糧卻增加了200萬石之多,如果按銀價折合,即使按照最低的銀價計算,也增加了150萬兩,這就是說,從康熙26年到乾隆31年,清政府數次宣稱“減賦”,賦銀也的確減少了一些,但實際上蘇南的稅賦卻淨增110萬兩白銀,而這還是最低估算----因為大體上看,有清一代的銀價一直在上漲,金田起義前某些地方的銀價已經上漲為康熙中葉的三倍,如果我們取折中即1.5倍銀價計算,那么僅蘇南稅賦就淨增250萬兩,而這還是在田地減少15000余頃的情況下徵收的﹗清王朝的“減賦”“永不加賦”,純屬掩耳盜鈴,愚弄百姓﹗


第三 4浮收折勒嚴重

江南諸省每年從田糧中抽出若干漕運京師,漕糧轉運數干裡,運費皆出自納糧戶,這就是所謂“浮收”。所有額征田糧,幾乎無不浮收。又每年徵收賦糧,往往折錢交納,謂之“折色”。但無論漕糧折色或地丁銀折錢交納,折合之時,莫不高出當時當地銀價很多,這就是所謂“勒折”。由於“折勒”自康熙年間便屢禁不能,百姓僅僅因此一項,實際交納的賦額就可達正額的二~四倍。而在雍正推行“火耗歸公”之前情況更糟。

第四 階級壓迫極為殘酷。

按照“攤丁入畝”的規定,應該是田多者多納,田少者少納,但實際情況卻剛好相反,交賦數額是根據勢力大小決定的,往往是擁有田地越多的人越不用交賦或只交很少的賦稅,而稅賦全由小戶和貧民承擔。所謂“同一百畝之家,有不完一文者,有完至數十百千者,不均孰甚焉。……各縣紳衿,有連阡果陌從不知完糧為何事者”,這是極為普遍的現象,從記載看,大地主和一般農民每畝所交的賦額往往可以相差數倍,甚至擁有幾千頃乃至上萬頃田地的地主竟可不交賦稅,全部轉嫁到小戶,自耕農乃至根本沒有土地的貧農身上。

賦稅又有“長價”與“短價”之分,大戶人家減價交納,小戶則必須數倍加價,以彌補大戶的虧欠,具記載,有些地方,大戶只交原額的千分之三,余額全由小戶補齊,小戶所交賦額,竟可高達大戶的20倍以上﹗

此外,很多富豪人家利用這一點引誘小戶將田地掛在他們名下,借此達到兼並土地之目的,造成土地兼並越來越嚴重,貧富差距也越來越大。

這些基本上是鴉片戰爭爆發前的情況,至於鴉片戰爭后由於不平等條約和鴉片傾銷造成白銀大兩外流,銀價飛漲,以銅錢為日常生活花費單位的老百姓在交納錢折銀時所承擔的負擔自然也飛漲,這是不必詳談的了。太平天國起義時期轄區內實行“照舊完糧納稅”,賦額通常減為原來的一半,但由於剔除了滿清賦稅制度中的以上弊端,中小戶的實際負擔僅為原先數分之一,而且1860年以前沒有明確保護過地主的收租權力,這就是為什麼其經濟政策能在皖贛鄂蘇浙等地區得到廣泛支持的原因。

本文並沒有系統統計有清以來各代稅賦的演化,因此無法給出一個定量的結論,以上定量統計僅為參考。而本文指出這種種現象,目的也不在于定量討論,只在從各個方面指出“滿清稅賦較輕”為何是種“假象”,除了很多地區因為爆發了抗租抗賦起義,官府被迫對賦製中的弊端稍加遏止,減輕了一些民眾負擔外,有清以來老百姓的負擔實際一直都在“永不加賦”的幌子下不斷加重,加重,再加重。


滿清是唯一這樣還被說成是“盛世”的朝代,“文景之治”“貞觀之治”“開元之治”可不是這樣的。所謂“賦稅重”的明朝,在其相應階段百姓實際負擔也不必滿清相應階段更重多少。我並非認為唯滿清如此,只想指出所謂“永不見賦”“太平盛世”“百姓負擔比歷代大大減輕”純屬扯談而已。滿清時占人口絕對多數的漢族百姓的經濟權力不過爾爾,卻還要多受一層民族壓迫,那裡談得上什麼“歷史上生活最好的朝代”﹗

無恥的《尼布楚條約》

根據《民眾出版社》1977年出版
的《1689年的中俄尼布楚條約》一書記載,《尼布楚東約》把屬于中國的廣大領土割讓給了俄國,這一點,稍研究過《尼布楚條約》的人都一致公認的。滿清在中國歷史上最喪權辱國的一個朝代,就是從康熙簽訂《尼布楚條約》開始喪權辱國的,透過簽訂《條約》,雖然把東邊的雅克薩城收回來了,又把西邊的尼布楚城割給了俄國。此外,還把額爾古訥河以西的廣大領土(包括茂明安、昊喇忒兩個牧地)全割給俄國了。《尼布楚條約》完全是一個不平等條約,當時,簽訂《條約》以前,清軍兩千多人包圍了雅克薩城很久,侵佔雅克薩城的俄軍,戰死,餓死的就有六、七百人,只剩下60多人了,康熙還下令清軍不準奪取城池,也不切斷俄軍后勤供應。這都充分說明,康熙不想抵抗侵略,只想求和了。康熙為了求和,不惜割讓中國廣大領土,就是犯下了滔天罪行,不論用什麼藉口搪塞,都難逃罪責。再看,所謂《條約》確定中俄東段邊界之說,也有問題。茲把《尼布楚條約》拉丁文、滿文、俄文三種文本的第一條漢譯如下︰   

(1)拉丁文︰“以流入黑龍江之淖爾納河,即韃靼語所稱烏倫穆河附近之格爾畢奇河為兩國之界。格爾畢奇河發源處為石大興安嶺,此嶺直達于海,亦為兩國之界,凡嶺南一帶土地及流入黑龍江大小諸川,應為中國管轄;其嶺北一帶土地及川流,應歸俄國管轄。惟界于興安嶺與烏弟河之間諸川流及土地應如何劃分,今尚未決,或遺使、或文牘,始能定之”。   

(2)滿文︰將由此流入黑龍江之淖爾納河,即烏魯木河附近之格爾畢奇河為界,沿此河源之石大興安嶺至海;凡嶺陽流入黑龍江之河溪盡屬中國,其嶺陰溪河屬俄羅斯。唯烏弟河以南,興安嶺以北中間所有地方河溪暫行存放,俟各自回國查明后,或譴使,或行文,再行議定。   


(3)俄文︰“將在淖爾納河附近之向下流入石勒河左岸之格爾畢奇河定為兩國邊界。經河源之石頭山起,順該山之嶺脊至於海,凡山南流入阿爾穆納河(黑龍江)為之大小河流,均屬滿清國。山北所有河流,均屬俄羅斯。俄國所屬烏弟河和滿清國所屬靠近阿爾穆納之山嶺之間所有入海河流及其間一切土地……應暫行存放,俟兩國使臣,歸國后,兩國皇帝願意劃分之時,或譴使,或行文書,再行劃定”。   

按上述三種文本的第一條內容來看,所用名詞雖有些不同,但其內容基本一致,前面都說以石頭山(即大興安嶺)為界,嶺南屬中國,嶺北屬俄國。但是,后面又都說“俄國所屬烏弟河和滿清國所屬靠近阿爾穆納河(即黑龍江)之山嶺之間所有入海河流及其土地,應暫行存放”。也基本一致。這樣,就把本來屬于中國的黑龍江流域和烏蘇裡江流域,都變成未定界了。還有,《條約》中說的興安嶺至於海的具體位置在何處?也未說明,其位置到底在何處?至今還是個跡。這些都說明,中俄東段邊界並沒有完全確定。據歷史記載,簽訂未定界的要求是俄國使臣提出來的,明明是一個不合理的要求,康熙都同意了。因此,《尼布楚條約》不僅沒有遏止沙俄侵略,而且,未定邊界的規定,為沙俄大舉侵佔中國領土大開了方便之門。鴉片戰爭后,沙俄進軍東北佔領了黑龍江以北和烏蘇裡江以東的中國廣大領土60萬平方公里。由於康熙開創了對于侵略者不堅決抵,卻簽訂不平等的條約,出賣中國領土來保皇帝寶座的例子,雍正也學康熙,不堅持抵抗侵略,1728年,也簽訂了不平等的《恰克國條約》,到滿清晚期與侵略國家簽訂的《天津條約》、《北京條約》、《辛丑條約》等等,都是滿清皇帝們不抵抗侵略,以割地賠款來保全皇帝寶座為心安理得的鐵証。在康熙等滿清皇帝們看來,外國侵略的目的主要佔領一些土地,並不推翻其皇帝寶座,而國內的各民族起義軍就嚴重地威脅其皇帝寶座了。所以,康熙等滿清皇帝堅決鎮壓國內起義軍,自己力量不夠時,就出賣中國領土達到勾結外國侵略者鎮壓起義者的目的。滿清宮廷內部有句名言“寧贈友邦,不予家奴”,就說明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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