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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基本思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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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5 19:13: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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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姓墨名翟,戰國初年魯國人。大約生於公元前480年,卒於公元前390年。
《墨子》一書據《漢書?藝文志》有71篇,至今只存53篇。
墨子熟悉工匠技藝能製木鳶騰飛、曾「止楚攻宋」、不受楚越封地、
摩頂放踵至各國宣揚兼愛、非攻思想。

反對儒家厚葬久喪,主張節用、節葬、非樂、非命,
以及尚賢、尚同、尊天、事鬼等思想;
上述十個主題一般稱為「墨學十論」。

墨子的思想環繞著下面四個主要的問題:


    1.天下之亂象為何?

〈明鬼下〉﹕「逮至昔三代聖王既沒,天下失義,諸侯力征。
是以存夫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兄弟之不慈孝弟長貞良也。
正長之不強於聽治,賤人之不強於從事也。
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無罪人乎道路率徑,
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並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亂。」

墨子所觀察到的亂象,主要著眼在人際的互動上,失去了原本應然的關係,
不論在血親的父子、兄弟,家族的長幼、上下,
社會的正長、賤人,國家的君臣關係,乃至民與民的關係,
都失去了應有的禮節與秩序,諸侯間相互的戰爭,人人自私自利是此一亂象的原因。

    2.天下何以會亂?

墨子認為天下之所以會亂的原因包含:

(1)起於不相愛,天下之人虧人而自利。〈兼愛上〉
(2)起於民之無正長以一同天下之義。〈尚同中〉
(3)起於使不智慧者治國家也。〈尚賢中〉
(4)起於天下士君子不明於天意,天下無義。〈天志下〉
(5)起於疑惑鬼神之有與無之別,不明乎鬼神之能賞賢而罰暴也。〈明鬼下〉

上述五點正是墨子原典中直接提到造成天下亂的原因,
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於人與人之間的不相愛,人人自私自利,
因此,使天下人兼相愛、交相利的思想就成為墨家的核心思想。

   3.如何治天下之亂?

(1)使天下人兼相愛、交相利。
(2)立正長以一同天下之義。
(3)尚賢使能以為政。
(4)明白義自天出。順天之意,義之法也。
(5)必須相信鬼神之能賞賢罰暴。

此乃針對產生亂象相關因素的排除,
在〈兼愛〉、〈尚同〉、〈尚賢〉、〈天志〉、〈明鬼〉各篇原典中,所提出的解決方案。

    4.如何實際改善社會大眾的生活?

(1)止息侵略戰爭。〈非攻〉
(2)去無用之費,提倡節儉。
特別是統治階層在飲食、衣服、宮室、舟車、葬埋方面都必須節儉。〈節用〉
(3)避免虧奪民衣食之財以俯樂。〈非樂〉
(4)各人在自己的職分上強勁從事,努力不懈。〈非命〉

以上為墨子思想之基本結構,若做更進一步的分析,可以再分出更細的問題。

其次,為說服當時各國國君,墨家發展出言談思辯的方法,
如:三表法、辟、侔、援、推等論辯技巧。

墨學十論的思想大多以三表法為其論證的骨幹,
雖然只是墨家獨特的思想準則,而不具備有效論證的嚴格性,
但三表法的提出卻有一定的價值,
它在中國哲學的發展歷程中呈現出以方法為研究探討對象的新階段。

在《墨子?非命》篇中明白的提出三表法。

〈非命上〉說:「言必有三表」〈非命中、下〉說:「使言有三法。」
可見三表法是檢證言論以及言論所代表的思想的三個標準。
綜合〈非命〉上、中、下各篇的不同提法,我們可以歸結如下:

第一表,本之者:(1)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2)考之天鬼之志。
第二表,原之者:(1)原察眾人耳目之實。(2)徵以先王之書。
第三表,用之者: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

其中,第一表和第二表各有兩種情況,在墨子書中,每種情況都使用過。

三表法在時間上含括著過去、現在與未來,本之者是根據過去聖王的經驗效用,
含有對權威、典範的信任;原之者是根據過去的及現在眾人的五官經驗,
含有歸納法的功能;用之者則是以現在和將來的經驗效用、實際執行的效果為準則。

在推論上,符合三表者為正確,不符者為錯誤,
其中已有歸納法與演繹法的推理形式,如:原之者,是歸納眾人耳目之實的結果,
而本之者,則視古者聖王之事為演繹推論的大前提。

此外,在辟、侔、援、推等論辯技巧方面,〈小取〉:
「辟也者,舉他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辭而俱行也。
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獨不可以然也?
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於其所取者,予之也。」
辟是比喻、比方。辟有兩種功能,一是形象描繪,這相當於修辭學上的比喻;
另一是抽象思維,這相當於邏輯上的類比式論證。

就其為類比推理而言,如《墨子?耕柱》所載:
「治徒娛,縣子碩問於子墨子曰:『為義孰為大務?』
子墨子曰:『譬若築牆然,能築者築,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然後牆成也。
為義猶是也,能談辯者談辯,能說書者說書,能從事者從事,然後義事成也。』」

這是將「為義」以「築牆」為譬。「侔」是不同語言表達的類比推論,
其推理方式是在原判斷主詞、謂詞前附加意義相同的成分,以構成新的表達形式。

如〈小取〉:「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
此顯示兩個辭義相當的命題,其真假也相當。
所謂「辭義相當」是指主、謂詞的類屬關係相當。

換言之,白馬與馬的關係,好比乘白馬與乘馬的關係。
因此,「侔」是一種「關係類比推理方式」,其推論根據是在於「關係間的相似性」。

「援」是援引對方所說的話來作類比推論的方法,亦即援引對方所贊同的,
來論證對方所不贊同的,以證成自己的論點。

其類推的原則即〈小取〉:「有諸己不非諸人」。

如《莊子?秋水》中莊子與惠施於濠上論「魚之樂」即是。
另在《墨子》〈耕柱〉篇也有一例: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子兼愛天下未云利也,我不愛天下,未云賊也。
功皆未至,子何獨自是而非我哉?』

子墨子曰:『今有燎者於此,一人奉水將灌之,一人煽火將益之,
功皆未至,子何貴於二人?』

巫馬子曰:『我是彼奉水者之意,而非夫煽火者之意』。

子墨子曰:『吾亦是吾意而非子之意也』。」

其中墨子的推論就包含著「援」的形式,
也就是巫馬子你可以認同奉水者行為的價值(子然);
那麼,我為什麼不可以肯定我兼愛天下行為的價值?
(我奚獨不可以然?)墨子論證的技巧還包括先舉一類似的例子,
同樣是「功皆未至」,奉水者相當於兼愛者、煽火者相當於不愛天下者。

「推」,也是雙重關係的「關係類比」,也稱為歸謬式的類比推理。

其方法是用對方所不贊同的,來論證對方所贊同的,以推翻對方的論點。

類推的原則是:〈小取〉:「無諸己不求諸人。」如:
《墨子?公輸》載墨翟對公輸般說:「北方有侮臣,願藉子殺之。」

墨子聽聞楚國正準備攻打宋國,於是連趕十天十夜去找幫楚國製作雲梯的公輸般,
一見公輸般就說:「北方有人汙辱我,想請您幫我將他殺了。」

公輸般回答說:「我是講正義的,不會隨便殺人。」
墨翟就指出公輸般造雲梯幫楚國攻打宋國,必將殺害許多無辜的宋國百姓,
這是「義不殺少而殺眾,不可為知類」。

墨子指出公輸般的「正義」是自相矛盾的,
因為他不願意殺少數人,卻願意殺多數人,
這是不明白製作雲梯與殺人是同類的事;公輸般終為墨翟的推論析理所折服。

此處就用了「推」的方法。「援」「推」的推論思維重點,
都放在將對方贊同與不贊同的論點歸為一類;
就「援」而言,對方所不贊同的,卻是我方所主張的,
由於兩者同類,對方就必須同意我方論點。

就「推」而言,對方所贊同的,卻是我方所反對的;
先構作一與其所贊同之論點同類之主張,但此一主張必須為對方所反對,
如此構成矛盾以歸謬,反顯我方所反對的論點無誤。
由此可見「推」要比「援」更增加了類比的複雜性。

透過這些思辯、推理的方法,墨子及其門徒將他們的理念廣為宣傳,
說服當時的各國執政掌權者。

再者,《墨經》中還包含光學、物理學、數學、等科學思想。
整體而言,墨學包含政治、經濟、軍事、科技、邏輯、倫理、環保、教育等思想,
為中國先秦時代之顯學。

         墨子的兼愛理想

人是活在對過去賦予意義,對未來有所期待的當下;
他對未來的構思,來自於他對過去的生活經驗,
而其現在的行動方向,卻受到他所追求的理想所導引。

墨學的理想為何?簡單的說就是:天下太平、人人相愛。

為求天下太平,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為使人人相愛,必提倡兼相愛、交相利的思想。
且唯有人人彼此相愛、互利,才能促成天下太平。

理想是由現實中的欠缺、不完滿所形成,
為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改善實際生活中不合情理、公義的狀況,
所以〈兼愛下〉墨子說:
「然當今之時,天下之害孰為大?曰:若大國之攻小國也,
大家之亂小家也,強之劫弱,眾之暴寡,詐之謀愚,貴之敖賤,此天下之害也。
又與為人君者之不惠也,臣者之不忠也,父者之不慈也,子者之不孝也,
此又天下之害也。又與今人之賤人,
執其兵刃、毒藥、水、火,以交相虧賊,此又天下之害也。」

天下之害包含著:不同規模的國家、團體之間的攻伐侵略、
組織中不同地位的人之間、親人之間、陌生人之間,
基於自身利益而對他者的傷害,以及社會秩序的破壞。

然而,為何會產生這些不合情理、公義的現象呢?

墨子接著分析說:「姑嘗本原若眾害之所自生,此胡自生?
此自愛人利人生與?既必曰非然也,必曰從惡人賊人生。
分名乎天下惡人而賊人者,兼與?別與?即必曰別也。
然即之交別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與?是故別非也。」

因此,興天下之利就在於以「兼」易「別」,
轉化人性中自私自利的部分,使人了解到愛人實有利於己的道理。

墨家的「兼」就是整體之意,「兼愛」就是對人類整體之愛。

〈大取〉篇說:「愛眾世與愛寡世相若,兼愛之有相若;
愛尚世與愛後世,一若今世之人也。」

眾世與寡世乃就廣狹而言,
亦即「兼愛」的範圍無論大區域或小區域的人都是兼愛的對象。

上世、後世、今世則是就古今而言,
亦即兼愛的對象並不受過去、現在、未來的限制。

可見墨家的「兼愛」是超越時空的限制,為對全人類的愛。
〈兼愛上〉﹕「視人之身若其身,……視人之室若其室,
……視人之家若其家,……視人之國若其國。」

亦即對別人的室?身?家?國之愛,應與自己的室?身?家?國之愛平等;
〈大取〉也說:「愛人之親,若愛其親。」
可見墨子所主張的兼愛,也是不論關係親疏遠近、不論社會階級高低的平等之愛。

因此「兼愛」是超越時空的整體人類之愛、平等之愛,
追求實際的公眾利益,其方法乃愛人若己,
藉著人際間的互動性與個人的主動性來完成的互利之愛。

更深一層探究,這種互動性之前,必有一方意識到「兼愛」的意義,
肯定這種努力的價值,因此願意主動的「先愛」,如此才有可能達致互利的結果。

此主動而互利之「兼愛」的根據為何?就墨子的著作觀之,即為「天志」。
〈天志中〉有云:「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又如〈天志下〉:
「順天之意若何?曰:兼愛天下之人。」可見兼愛的根源乃本於天。

而墨子「天」的內涵是〈法儀〉篇所謂:
「天之行廣而無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聖王法之。」

由於天的無私足以作為人們效法的對象,人應提升私愛為兼相愛、交相利之愛。
並且就墨家而言「天」有降禍賜福、施行賞罰的能力,
如〈法儀〉篇:「愛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惡人賊人者,天必禍之。」
並且〈天志下〉也指出:
得罪於天的責罰是無可逃避的;因此「天」是「兼愛」的必然根據。

出於天之意志的「兼愛」是普遍之愛,應如何落實呢?
〈修身〉篇說:「近者不親,無務求遠;親戚不附,無務外交。」

由此可見在兼愛的實踐上,是由近及遠有親疏之別。
如此與具平等性的「兼愛」是否矛盾?其實不然,
因為「視人之父若己之父」,並不等於抹殺人父與己父的一切差別。

王讚源教授也說:「兼愛,從順承天志來說是無差等的,
這是心量、精神的層次。從具體實踐上說是有差等的,這是事實、行為上的層次。
所以墨子才說:『志功不可以相從。』」

〈大取〉也有「志功為辯」之語。志,是指心願、意志;功,是指事功、實效。
從《墨經》中可看出「兼愛」是指在精神層面上的愛心,
《墨經上》:「無窮不害兼。」意指:人類無數,但不妨礙心志上對人類全體之愛;
「不知其數而盡愛之」意指雖然不知道人類總數有多少,
卻能在精神上愛其全體,還有「不知其處,不害愛之」意指:
即使不知道對象實際存在於何處,也不影響內心對其之愛,凡此等等皆是例證。

因此可知,墨家所強調的「兼愛」就「志」而言,是無差等的,
但在「功」方面,則有等差之別,
正如《孟子.滕文公》記載墨子的弟子夷之所說:「愛無差等,施由親始。」

以上「兼愛」的特色可分為理念層次與實踐層次;
理念層次的兼愛有:超越性、普遍性、平等性,以天志為其理論的基礎。

在實踐層次的兼愛有:主動性、交互性與具體對象的差別性。
個體存在於整體中,並與整體發生關聯而展現其生命意義。
個體由對一己之愛,擴大為對整體之愛,進而落實於其他個體,
這就是墨子「兼愛」思想在理念層次與實踐層次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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