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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貪官的歷史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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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7-25 19:17: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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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這個名稱的產生甚早,二千多年前的《禮記》一書中說:
「其諸侯以下,及三公至士,總而言之,皆謂之官。」
又說:「官者,管也,以管領為名。」原本官就是管人管事的人。

在封建王朝中,國君、皇帝是老闆,官員就是伙伴,是協助老闆管理老百姓的人。
對於明君來說,官員是助手;對於暴君來說,官員就有可能成為幫凶。

1911年辛亥革命以後,從理論上說,皇帝沒有了,
老百姓成了國家的主人,不應該再有官老爺了,
對於官員也改了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叫做「公僕」。

不過這都是理論上的事,在實際生活中,
我們從來沒有聽到有人喊過一聲「張公僕」或「李公僕」。
在書面上,現在已經把官員稱為「公務員」了,但官員之名至今未絕。

在專制王朝,皇帝被說成是太陽(天無二日),
當官的也就成了天上的星星。

《儒林外史》裡的胡屠戶說,有了功名,就是天上的星宿,打不得的),
與老百姓的身分截然不同。做了官,就要頭戴烏紗,
身穿官服(所以至今我們還把官位說成「烏紗帽」)。
官員外出,需要扛出「肅靜」、「迴避」的牌子,鳴鑼開道,要老百姓一律避開。

官員坐堂審案,傳喚老百姓,老百姓必須跪著說話,一語不合,就可能被打屁股。
這些陋規,現在當然都革除了。但是千年積習,官僚習氣並未全部滌盡。

例如有人官氣十足,有人官話連篇,寫的是官樣文章,要的是官場場面。
甚至於賣官鬻爵,任用私人,官官相護,官商勾結,
凡此一切,都為貪汙腐敗現象的孳生和蔓延創造了條件,成為百姓受害的根源。
現在把這些現象的根源探討一下,也許可供今天反貪汙反腐敗的工作借鑑。

官是怎麼產生的

當官的正途,在秦漢以後隋唐以前是通過荐賢──
從地方上層層推荐而來;在隋唐以後辛亥革命以前通過考試──即科舉選拔而來。

那麼在正途之外,是不是還有什麼「非正途」(歪門邪道)可以謀官?
當然是有的。「非正途」可分兩類,
一是通過種種關係不公開地謀官,
如太監通過皇帝的關係而得官,外戚通過皇后或太后的關係而得官,
唐代的「斜封官」是通過后妃或公主的推荐而得官。

二是通過買賣的方式公開向朝廷買官。有不少朝代曾經公開賣過官,
不過所賣的官又有虛銜和實職的區別。
如果所賣的只不過是虛銜,朝廷為了斂財,賣一些頭銜給士紳和富商,
讓他們充充面子,擺擺威風,尚無大礙;如果所賣的是實職,買官者將本求利,
理所當然。他在到任之後必然大貪特貪,老百姓就遭殃了。

一個官員是清官還是貪官,
與他的官位是怎麼來的關係密切,也可以說是有一定的對應關係。

雖然古代民諺有「千里為官只為財」、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等等說法,
但是總的看來,貪官不可能是多數,所謂「無官不貪」不過是一種憤世嫉俗的說法。

貪汙要有的機會,而在道德的堤防沒有全面崩潰之前,
官員們即使有貪汙要有的機會,也不至於人人都去貪汙。
但貪官,特別是在皇帝支持下的巨貪,其破壞力是驚人的,禍亂就跟著來了。

從隋唐以後直至清代,每個朝代大致是300年左右,
也大致分為前期、中期和晚期。

在前期,由於開國之君勵精圖治,重用人才,
所用的宰相大都是科舉正途出身、正派人物(清官),所以國勢比較強盛。

也可以說,這是一段由清官主持朝政的時代,時間大致是六、七十年。
到了中期,帝位傳了兩三代之後,繼位之君都是些缺少實踐經驗的平庸人物,
每每被佞臣、外戚、宦官所包圍,大權旁落,出現了一些非正途出身的宰相,
這些人大都是貪官。
中期大約100多年,是清官與貪官互相爭奪朝政控制權的時代。
如武則天時代就是如此,她既為滿足私欲而包庇小人(貪官),
又為了穩定大局而支持君子(清官),以此來保持二者之間的平衡與政局的穩定。

晚期一般也只有幾十年,經過政局的反反覆覆,國勢走上了下坡路。
正氣下降,邪氣上升,朝政一再被非正途出身的權臣所控制,
也就是貪官壓倒了清官,導致一代王朝遭受內憂與外患的夾擊而走向滅亡。

這就形成了一條歷史規律,也就是說能夠重用正途出身的清官則國勢強,
貪官與清官爭權的時候則國勢弱,非正途出身的貪官掌握了朝政則國家亡。
到了公開買官賣官,出現了貪官治國現象的時候,這個王朝也就「氣數已盡」了。

科舉取士的任官制度

不少人只要一聽到科舉、考場、八股文、秀才、舉人、進士等等名詞,
立刻大起反感,認為那是封建的、落後的、愚昧的、可笑的,
一直認識不到這個制度對中國的重大貢獻,對全人類的重大貢獻。

對於科舉取士,它考的是什麼內容,那是另一回事,
是可以根據時代的需要而改變的。只就這種選拔人才的制度而言,
則在1300年前,我們的祖先能夠實施這樣一種三公(公平、公正、公開)的選官制度,
確是一件大不容易的事,堪稱人類社會的創舉。

那時候,世界上別的國家選拔人才,全都擺脫不了宗教的限制(不用異教徒),
民族的限制(不用異族),階級的限制(如古印度的賤民當不了官)。

既有「三限」,何來「三公」?
只有中國的科舉制度,應考者沒有宗教限制(信什麼教都可以),
沒有民族限制(唐代如波斯人、阿拉伯人、猶太人都可以應考),
沒有階級限制(不論富貴、貧賤),更了不起的是沒有年齡限制,
惟一不合理的就是有性別限制(不接受女生應考)。

專制王朝都少不了貪官汙吏,惟有科舉一般不受貪汙腐敗的侵蝕。
朝廷特別要保護科舉的公正以選拔人才。
如果科舉也開後門,講關係,漏題目,則當時農村裡的窮讀書人就不必讀書了。

歷代都有「白屋出公卿」的例子,就說明科舉取士基本上是公正的。
當然,科舉舞弊的事偶然也有,但是朝廷從來都以嚴刑峻法來對待,
你敢舞弊,我就殺你的頭,看你能有幾顆頭?

貪官汙吏在別的問題上舞弊,受害的老百姓一般是不敢鬧的,
老百姓和官鬥,豈不是雞蛋碰石頭?
但是考官如果在考試中舞弊,考生就敢大鬧。

因為歷代王朝對於考場的要求都很嚴格,只要出了問題,必然追查到底。
考生都是知識分子,其中有不少人正是一個時代的精英,
他們懂得朝廷重視考試的原因,心中有底,
遇到考官舞弊,他們就敢鬧個落花流水,鬧個水落石出;
例如1657年即清初順治十四年秋江南鄉試舞弊一案。

當時上距清兵入關不過十餘年,
「揚州十日」,「嘉定三屠」的民族大悲劇大家記憶猶新。

清王朝為了收攬人心,在江南開科取士正是緩和民族矛盾的一種手段。
這一舞弊案的出現,大犯清廷之忌,所以處理起來從速從嚴,毫不手軟。

當時江南鄉試(選拔舉人)在江寧(今南京)舉行,
主考官為方猶,副主考官為錢開宗。
這兩個人膽大包天,竟敢在這一次十分敏感的考試中舞弊,
接受一些不學無術的紈袴子弟的賄賂,使之榜上有名。

在考試之前,已有傳聞說考生、考官暗地交往,私談交易。
到發榜時,大家發現幾個花花公子居然榜上有名,
而當時頗有文名的尤侗、湯傳楹等人反而名落孫山,傳聞得到證實。

於是許多落榜考生聚集榜前,大呼「考試不公」,
直指榜上的前三名為「賈(假)斯文、程不識、魏無知」,狂呼大鬧,
還聚眾痛打了考官龔勛。當方、錢兩主考乘船離開南京時,
許多人在岸上邊追邊罵,還以磚頭石塊投擲官船。
船過常州、蘇州時,又被岸上群眾追擊、痛罵。

考官舞弊的新聞,一時傳遍江南。有人寫了一本小冊子,名《萬金記》,
內容詳記這次考試舞弊的各種傳說,而以兩個考官的姓氏作為書名
(「萬」字是「方」字去一點,「金」字是「錢」字去半邊),
一時成為暢銷書,流傳全國。

消息傳到北京,清廷震怒。順治降旨,要兩江總督郎廷佐嚴辦此事,
把一切涉案人員解送北京刑部,審理明白,從重懲處。

為了讓行賄的考生心服口服,
1658年3月,所有榜上有名的112名考生全部在紫金城裡的太和殿中重考。
試題由順治親自圈定。考試時,每一名考生左右各站一名八旗兵,
全副武裝,寸步不離,嚴加監視。
許多考生膽戰心驚,出乎意料地享受了一次在皇宮大殿中應考的特殊待遇。

重考閱卷完畢,112人中有74人成績優良,被取為舉人;
24人成績稍次,仍承認為舉人,但是不許參加下兩屆的會試,
即取消了兩次考進士的機會;
14人文理不通,對於他們是否向考官行賄,嚴加追究。

審理到1658年年底,這次舞弊案結案。
受賄的正副主考與18個考官,一律處死,家產被沒收;
行賄的考生8人各打40大板,家產被沒收,與父母兄弟妻子一起流放寧古塔為奴。
一人犯罪多人被株連處刑的罰法雖然苛,但是嚴刑峻法起了極大的威懾作用。
至少在清代前期的五、六十年,沒有人再敢在考試中動手腳。

近代的民主政治必須建立在健全的文官制度之上,
而健全的文官制度必須通過考試才能建立起來。
作為考試制度而言,中國的科舉制度,在全世界處於領先地位。

英國的文官制度舉世聞名,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文官制度的樣板。
要問英國的文官制度是怎麼來的,英國的史學家就會鄭重地告訴我們,
是從中國注重公平、公正、公開三公的科舉制度學來的。
而美國的文官制度、香港的文官制度又學自英國。

如果我們把問題考慮得更加深透一些,
還可以說,正是科舉制度保存了中華文化,保護了中華民族的凝聚力,
直到今天,仍然讓我們受惠無窮。

返觀歷史,從隋唐開始,總是北方各族武力強大,一再征服南方。
就算宋、明兩代是漢人建立的政權,最後竟被蒙元與滿清所滅,
這在隋唐以前的歷史是沒有的事。

如果隋唐不建立起科舉制度,不能在全國選拔人才,
則1300年來,各個王朝在任官的時候就很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唐朝的皇帝雖然自稱漢人,其實是鮮卑血統;遼、金、元、清的皇帝都不是漢人,
這是眾所周知的。如果沒有科舉制度,漢人和南方各族想進官場服務,大概很難。
如果是這樣,以漢人知識分子為載體的中華文化就很難保存下來。

民主需要法治做基石,現在人人都會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是真正做到這一點,實在太不容易。

而中國在一千多年前就做到了「科舉之前,人人平等」這件事。
試想:一個窮山村裡的苦孩子,通過鑿壁偷光,牛角掛書,苦讀苦學,
長期奮鬥,一旦金榜題名,就可以立朝當官,從此建功立業。
這樣的事在外國古代只能是神話、童話、天方夜譚;
但在中國,卻是活生生的事實。中國已經行之

千年的「科舉面前,一視同仁」的平等精神作為人類的一份寶貴的文化遺產,
已經被英國的文官制度所接受而且加以發揚光大。

推行科舉制度的帝王未必想得到這麼遠,他們開科取士,只不過是為了網羅人才,
鞏固自己的統治而已。唐太宗眼見許多應考者規規矩矩地進入考場的時候,
自鳴得意地說:「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意義是大家都著了他的道兒,
進入了他的掌握之中。他做夢也不會想到,
這個原為君主政治服務而且服務得很不錯的科舉制度,
以後竟然能夠發展到也為民主政治服務。

清官與貪官的來源不同

清官或貪官並不能由出身來劃分。

兩榜進士出身的,也有一些貪官;出身於外戚或宦官的,也有一些廉吏。
但是從總體上來說,歷代王朝的賢相、名臣、清官、廉吏,
十之八九都是響噹噹的兩榜進士出身,從科舉中選拔出來的精英。

反過來說,歷代王朝的權奸、佞臣、貪官、汙吏,
則以非正途出身的官員為主,他們出身不同,來源不一,
但是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善於鑽營,爭權奪利,狗偷鼠竊。

經過科舉選拔出來的精英,不一定全信儒家學說,
但都接受了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而且多能身體力行,
成為憂國憂民以天下為己任的志士仁人,
像范仲淹所說的那樣「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他們都是積極入世的,希望自己文以載道,經世致用,絕無逃避現實的消極想法。
他們關心國家大事,正如東林書院的一副對聯所說:
「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
他們勇於承擔重任,一旦接受任務,就會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他們總體說來,都是文官、文人,都有詩文傳世。
但是遇到祖國有難的時候,他們也會投筆從戎,義無反顧,殺身成仁,捨生取義。
例如寫了「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范仲淹曾經統兵保衛西北邊疆;
寫了「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的文天祥就以大宋右丞相的身分領軍與敵人血戰到底;
寫了「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的明代于謙能夠臨危受命,
以一個書生成為保衛京城的最高統帥;
寫了「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
的清朝林則徐曾以欽差大臣領導軍民勇敢抗擊英國侵略軍。

這些歷史人物儘管有各式各樣的不同,
籍貫不同,經歷不同,家庭出身不同(有的是貧苦之家,有的是富貴之族),
所建立的功業不同,所任的官職也不同,但是有一點完全相同,
那就是他們都是清官,都是當時突出的大清官,可列入「清官群體」。

這個清官群體中的許多人物,當然還有不少共同之處,
例如他們都是君子,朋友之間都是道義之交。
即或政見不同,也能互相尊重,保持深厚的友誼,
例如王安石和司馬光、蘇軾之間就是如此。

他們都能以詩文傳世,流傳千古,激勵後人。
儘管他們的出身與經歷各異,但在他們共同接受了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之後
(在科舉中名列前茅就能說明這一點),他們就幾乎成了同一種類型的人物。

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不是一種宗教,也不是一種政治學說,
它是在人類社會中經過長期實踐而總結出來的一套做人做事的原則與方法,
清官群體正是這種文化遺產的繼承者與發揚光大者。

相對於清官群體的貪官群體,其內容就要簡單得多。

清官是君子,貪官是小人;君子之間是道義之交,小人之間是利害之交;
清官是為國家建功立業,貪官是為自己爭權奪利。

貪官也有事業,那個事業就是貪。官是做得越大越好,官做大了是便於貪贓枉法,
營私舞弊,好把天下的財富都聚斂到自己家裡來。
財是發得越多越好,例如嚴世蕃居然定下一個奮鬥目標,
那就是各種財寶要比皇宮裡多,自己的日子要比皇帝過得好。

他不僅是心裡這樣想,還敢公開說出去,最後是目的沒有達到,腦袋就搬了家。
貪官的欲望都太強烈了,每每利令智昏,一步走錯,全盤皆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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