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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周之紛爭 -- 七雄變法圖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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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18 16:24: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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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周之紛爭 -- 七雄變法圖強
公元前 770 年 -- 前 221 年


  在戰國七雄之中,除燕國外,其餘都由春秋五霸承襲或發展而來
,不過韓、趙、魏及齊國之國君原來均係卿大夫,後因篡權受封而立
。從戰國初年起,各大國之國君不論新篡或舊襲,都普遍推行變法自
強。

  一、魏國:『三晉』之一,初都於安邑(今山西夏縣西北),約
       前三三九年遷於大梁(今河南開封西北)。魏之開國
       君主魏文侯(前四四五 -- 前三九六年執政)任用李
       悝(前四五五 -- 前三九五)為相,推行變法。李悝
       主張按『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之
       原則,把祿位授予有功之人,他認為『王者之政莫急
       於盜賊』,故集各國法律之大成而撰《法經》。在經
       濟方面,李悝實行『平糴法』,提倡『盡地力之教』
       。魏文侯除重用李俚外,又任西門豹為鄴(今河北臨
       漳西南)令,大興水利,開鑿漳河十二渠;並用吳起
       (約前四四零 -- 前三八一)為將,大力改革軍制度
       。通過魏文侯的改革,魏國遂成為戰國時代的首強,
       一度稱雄於中原。但魏國之變法僅推行了兩世即半途
       而廢。

  二、楚國:楚係春秋舊國,都於郢。郢初在今湖北江陵,前二七
       八年先後遷至陳(今河南淮陽)、巨陽(今安徽太和
       東南)、壽春(今安徽壽縣東北)等處,但其名未改
       。楚國在春秋末已趨於衰微,至楚悼王時(前四零一
        -- 前三八一年執政),以吳起為令尹(即相國),
       推行改革主要是壓制封建貴族,主張『使封君之子孫
       三世而收爵祿』,實行『罷無能,廢無用,損不急之
       官,塞私門之請』。此外,又『厲甲兵以時爭於下』
       結果使楚國『南平百越,北并陳、蔡,卻三晉,西伐
       秦』,國勢頗盛。但楚悼王一死,吳起旋被朝中舊臣
       所殺,變法之事遂寢。

  三、秦國:秦係春秋舊國,原都於雍,後來又先後遷至涇(今陝
       西涇陽西北)、櫟陽(今陝西富平東南),前三五零
       年起定都於咸陽(今陝西咸陽東北)。秦在春秋時曾
       稱霸於西戎,戰國時,秦孝公(前三六一 -- 前三三
       八執政)重用商鞅(前三九零 -- 前三三八年),兩
       度大力推行變法革新,使秦之國力大為增強,最後終
       消滅了其他六國。

  四、韓國:『三晉』之一,位於今山西省東南部、河南省西北部
       。初都於陽翟(今河南禹縣),前三七五年滅亡鄭國
       以後乃遷都於鄭(今河南新鄭)。韓昭侯時(前三六
       二 -- 前三三三)用申不害(前三八五 -- 前三三七
       )為相,實行變革。申不害重『術』,要求君主『因
       任以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
       韓在七國之中原較弱小,但因申不害『修術行道,國
       內以治』,故『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彊,無侵韓者』
       。

  五、齊國:齊都於臨淄,原春秋舊國,戰國初國君被田氏所伐。
       齊威王時(前三五六年 -- 前三二零年),改革政治
       ,納鄒忌等之忠諫,『謹修法律而督奸吏』,於是『
       齊國大治』,終威王之世『齊最強於諸候』。因此齊
       才能代替魏而稱雄於中原,並與西部的秦長期對峙。

  六、趙國:『三晉』之一,據有今山西省的中、北部和河北省的
       中、南部。在戰國初期,其都邑凡遷,自晉陽(今山
       西太原)而中牟(今河南鶴壁),前三八六年定於邯
       鄲(今河北邯鄲)。趙在趙烈侯時(前四零八 -- 前
       三八七)就作過一些改革,實行『選練舉賢,任官使
       能』,『節財儉用,察度功德』。後來趙武靈王時(
       前三二五 -- 前二九九)又進行『胡服騎射』的戰事
       改革,學習胡人,發展騎兵,加強軍力。故趙國在戰
       國後期一度強盛,能與強秦較一短長。

  七、燕國:燕是西周初期分封給召公奭之子的,都於薊。據有今
       河北省北部及遼寧省、內蒙古各一部。它的土地雖然
       不小,但國勢一直較弱。後來燕昭王即位(前三一一
        -- 前二七九),曾招攬人材,想改革一番,但收效
       甚微。在戰國七雄之中,燕國是較弱的一個。

  儘管各國普遍推行了變法革新,但大多數變法或則半途而廢,或
則收效甚微,只有秦國的商鞅變法最為徹底而且卓有成效。商鞅(約
前三九零 -- 前三三八)原是衛國貴族的後裔,姓公孫,名鞅,又稱
衛鞅,因變法有功被秦國封於商(今陝西商縣東南)。鞅自幼好刑名
之學,曾投於魏相公叔痤手下,公叔痤在臨死前他推薦給魏王,但不
受器重。後商鞅帶李悝之《法經》西行入秦,不久得到秦孝公的信任
,被任命為左庶長,主持秦國變法。秦孝公三年(前三五九年)和十
二年(前三五零年),商鞅兩次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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