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總是存在著一定的關係的。有的關係疏遠,有的關係親密,還有的只是陌路人。 不管彼此之間關係如何,我們這是匆匆來這個世界一趟的人,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珍惜我們生命中的每一天,珍惜我們所遇到的有緣人。 但是,有一點,我們必須要知曉,那就是:人與人關係再好,也不能把這四件事告訴對方,說了,感情就淡了。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且聽我細細道來。 第一件事:關係再好,也別告訴對方我們賺了多少錢。 俗語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 一個人,賺了很多錢的時候,如果過於高調,甚至到處炫耀自己的本事,那麼,這樣的人,就很容易給自己帶來禍端。 那麼,當我們賺到很多錢了,能否把我們的賺了多少錢的事情,告訴給我們的某個關係很好的朋友呢? 其實,這也大可不必,一來,關係再好,對方如果比較落魄,那我們的言語,必然會給對方帶來惆悵; 二來,關係再好,如果對方向我們「獅子大開口」借錢,估計我們也是很難應對,反而丟了情分,彼此之間,感情就淡了。 所以,人與人關係再好,我們賺了錢,可以在恰當的時候幫助對方,但是,也別告訴對方我們賺了多少錢,這是為人處世的智慧所在啊。
第二件事:關係再好,也別讓對方知道我們的隱私。 孔子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 」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是說,一個人,對於一些不符合禮制的,不符合道德規範的東西,不能看,不能動,不能聽,不能說。 這句話,當然有取捨的地方,但是,對於一個人的隱私,我們卻真的不能去涉及,去隨意地說出口。 同樣的道理,我們也有自己的隱私,和人關係再好,我們也不能把我們的隱私隨意地告訴給對方,說了,一旦彼此之間有了些小矛盾,對方就很有可能拿我們的隱私說事。 這樣一來,彼此之間的矛盾就大了,感情就淡了,實在不應該啊。
第三件事:關係再好,也別告訴我們某個親友對對方的厭惡感。 都說「愛屋及烏」,但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很微妙的。 有時候,我們喜歡一個人,而我們的朋友,卻很討厭這個人。反之亦然。 也許,我們和某個人關係很好,甚至是知己之交,但我們的家中的某個親人,或者我們其他的朋友,卻對這個人非常反感,甚至到處數落他。 對於這樣的事情,我們即使和這個人關係再好,就不能把我們的某個親友厭惡對方事情告訴給對方。 一旦說了,對方必然必然會心存芥蒂,認為我們和我們的親友是「一夥」的,我們肯定會聽親友的話,對他(她)也有厭惡之心。 這樣一來,彼此交往就有了芥蒂,慢慢地,感情就淡了,實在有點可惜啊。
第四件事:關係再好,也別讓對方知道我們曾經和對方愛人的過往。 人與人的相遇,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也許,在我們年輕時代的某個階段,我們曾經深深地愛上過某個異性,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愛情,都有美好的結果。 也許,當我們還在情投意合的階段,我們的愛情,卻遭遇棒打鴛鴦,或者其它意外事件的阻擾,好好的愛情,就此結束。 但神奇的是,多年以後,我們竟然發現,我們的某個關係很好的朋友,對方的愛人,竟然就是我們曾經深深愛過的那個人。 這時候,我們一定要保持冷靜,我們千萬不要把我們曾經和對方愛人有過的交往告訴給對方。 一旦說了,對方必然會醋意大發,有的甚至認為我們曾經和他(她)的愛人有過很多故事,還會懷疑我們會不會繼續藕斷絲連地交往。 這樣一來,彼此之間,就有了猜忌和懷疑,再聚在一起,就顯得有些尷尬了,於是,感情慢慢變淡,就成為了很必然的趨勢了。 朋友們,人與人關係再好,也不能把這四件事告訴對方,說了,感情就淡了。大家覺得南山大叔的話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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