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opping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055|回復: 3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黨外民主運動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09-7-25 15:46: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Push to Facebook
黨外民主運動

《自由中國》雜誌及「中國民主黨」的政治運動,隨著雷震案的發生而告終。其後的六○年代便進入政治氣壓低沈的漫長時期,這期間,雖然仍有一些在野的本土精英分子,如郭雨新、郭國基等人,陸續經由選舉的管道,在議會中從事在野的政治批判,但充其量亦僅係個別面零星的行為,無法凝結成集體性的政治改革運動。直到60年代的末期﹐一方面如前述的《大學》雜誌的知識分子的提筆上陣﹐另一方面是新一代本土政治人物透過選舉開始崛起﹐才又帶動民主運動進入新的階段。這一階段的民主運動﹐被稱為「黨外」運動。
在一般上軌道的民主國家中﹐選舉有發揮政策凝聚的功能﹐但是﹐由於國民黨入台以來所實施的「地方自治」只是一個「半自治」的型態(地方缺少財政權?人事權?警衛權?教育權)﹔而中央民意代表在1969年以前﹐格於所謂「動員戡亂」體制﹐完全不讓台灣人民改選﹐直到1969年之後﹐經修改「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也只改選其中的一小部份而已(即所謂「補選」及「增額選舉」)。因此﹐在那樣的政治環境下﹐台灣儘管有選舉﹐但並沒有充分發揮政策凝聚的功能﹐議會政治的意義並不彰顯。不過﹐選舉卻有相當程度的民眾教育的作用。尤其在長期的戒嚴與白色恐怖政治下﹐人民平常沒有集會結社的自由空間﹐但選舉一到﹐選舉活動提供在野異議人士一個「體制內」的發言時段(有人稱之為「民主假期」)﹐提昇了民眾的政治意識﹐無形中﹐為在野反對人士提供一個民主運動的運動場。所以﹐台灣的民主運動﹐幾乎伴隨著選舉活動同步進行。

要了解「黨外」民主運動的醞釀,必須追溯到1969年底的這兩次重要選舉,以及從該兩次選舉中崛起的兩個政治人物。這年11月,在台北市改制後的首屆市議員選舉中﹐一位大學畢業的加油站工人很令人意外地在選舉中高票當選。康寧祥這個名字,在此之前,沒有多少人聽過。1個月後﹐台灣舉行中央民意代表的「補選」(這是國民黨退入台灣以來的首次中央民代的選舉),具有地方草莽性格、已擔任過兩屆台北市議員的黃信介,在康寧祥等人的助選下,當選了立法委員。

1972年6月蔣經國組閣,台灣政治的新局面開始,在野的黃信介、康寧祥的崛起﹐與在朝的蔣經國的上台﹐分別為朝野的政治埋下兩條伏筆。

蔣經國組閣的這一年(1972)年底,康寧祥在台北市參加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以次高票當選立法委員;黃信介的弟弟黃天福,也與康搭配競選而當選國大代表。康?黃等人的競選演說﹐吸引了成千上萬的民眾的聆聽﹐可謂萬人空巷﹐鬧熱滾滾。在戒嚴的時代裡﹐一切媒體都定於一尊﹐成為「一言堂」﹐「黨外」的政見發表會﹐卻能引起民眾的共鳴。

1973年初,《大學雜誌》集團開始逐漸解體。負實際發行職責的張俊宏,也離開他任職的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第四組,而於是年年底的地方選舉中,正式與地方政治人物掛鉤,參加台北市「黨外四人聯合陣線」,角逐市議員。而推動這四人聯合陣線的主導者即是康寧祥。選舉結果,四人皆以高票落選,但在競選期間,台北市確曾掀起市民聆聽政見的熱潮。看過當年那種萬頭鑽動的政見發表會的熱烈場面﹐真難以相信他們為何會落選。民間經常流行的一句挖苦的話說:「他們輸給兩票:買票和作票」。其實﹐不只輸給這兩票﹐還輸給統治者全面操控的各種媒體。

1975年8月,張俊宏與康寧祥、黃信介共同創辦《台灣政論》月刊。黃信介擔任發行人,康寧祥任社長。張俊宏為總編輯,法律顧問則聘姚嘉文擔任。後來,曾任礁溪鄉長、因案遭停職的張金策,以及因政治案件入獄多時甫出獄的黃華,也加入《台灣政論》的陣營﹐擔任副總編輯。繼《自由中國》《大學》雜誌之後,《台灣政論》「在批判官僚制度的行徑上,在閉鎖的環境中所造成的諸種不合理的事,發揮『掃除髒亂』的功能」。《台灣政論》發行至第5期,言論因1975年底立委的選舉而昇高。遂於選舉中途遭統治當局停刊處分。該期有數篇重要文章:姚嘉文的〈憲法與國策不可以批評嗎?〉、郭雨新的〈被遺忘的社會──人道主義所不能容忍的軍眷村問題〉、陳鼓應的〈早日解除戒嚴〉及〈談『蔣院長說』〉……,而其中最引起注意的一篇是澳洲昆士蘭大學教授邱垂亮所撰寫的〈兩種心向〉一文。該文報導鋼琴家傅聰與一位大陸出來的柳教授的談話,因觸及台海關係與台灣前途問題,其中柳教授的話被當局認為「煽動他人觸犯內亂罪,情節嚴重」,乃下令停刊。因此《台灣政論》僅刊行5個月便結束。

《台灣政論》雖然曇花一現,但是那一次的立委選舉,康寧祥再度蟬聯。此次立委選舉,以「黨外」名義競選而獲當選的,除了台北市的康寧祥之外,尚有彰化的黃順興、嘉義的許世賢。但是,自戰後即活躍於政界,並曾積極參與雷震的組黨運動的郭雨新,卻在此次立委選舉中敗北(郭曾在1973年2月,與《大學》雜誌社長陳少廷參加監委選舉,皆告落選)。由於開票結果,郭的選區中出現近達3萬張的無效票(廢票),引起宜蘭─郭的家鄉─的民眾懷疑選舉舞弊,不滿的群眾險些在宜蘭市街釀成暴動。郭雨新落選後,具狀控告同選區的林榮三賄選。郭雨新的選舉訟案雖然敗訴,不過兩位年輕的律師林義雄和姚嘉文,由於接辦這場選舉訴訟案,開始逐漸步入現實政治,成為日後黨外運動中的要角色。

「黨外」一詞,原本只是對非國民黨籍的一個泛稱,早期無黨籍的候選人,多以「無黨無派」標榜,而少用「黨外」一詞。自從黃信介、康寧祥崛起後,「黨外」一詞大量使用,無形中「黨外」一詞便成為無黨籍中的政治異議分子所共同使用的號誌。在這個界定含糊、定義籠統但卻又簡短的號誌下,一些政治異議人士經由數次的選舉而逐漸凝結成一股在野的政治運動。

透過選舉而逐漸凝聚起來的「黨外」運動﹐到了1977年規模頓形龐大,而發展出全島性的串聯。促成這次串聯的契機,是這年11月中所舉辦的五項地方公職選舉。推動這個全島串聯的兩個重要人物是康寧祥和黃信介兩位黨外立委。此次選舉,全島多處以「黨外」名義競選者頗多。選舉活動即將展開時,康寧祥邀請黃信介一起巡迴全省助講。由於有康、黃兩人在選舉期間,從南到北 ,全島巡迴助選,助長了黨外人士全島性的串聯。

這次選舉,是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地方選舉,參與的民眾之多、情緒之高,前所未見。其中以高雄市、高雄縣、雲林縣、桃園縣、台中市、南投縣、宜蘭縣、台南市的選情最為激烈。若以民主運動發展的歷史來看,其中三個地區所激起的選舉熱潮,最具意義:張俊宏離開台北市,回去他的故鄉南投縣參加省議員的選舉; 林義雄也回宜蘭縣選省議員;許信良則脫離國民黨,參加桃園縣的選舉。他們三人,是執政黨當局列為選戰中的頭號戰敵,因此這三個地區,也成為全島選戰中的焦點。而影響全島選局、最具歷史關鍵性的地區,莫過許信良在桃園縣所掀起的這場縣長選舉的風潮。

留學英國、原本與張俊宏同樣任職國民黨中央黨部第4組的許信良,在省議員任內曾經在爭取降低田賦、提高穀價及學生保險等事項,便有極傑出的表現。1977年4月,他出版《風雨之聲》一書,收集他四年內在省議會的重要質詢,並且在書中對他的省議員同仁做了一次無情的分類與剖析,大大觸怒了省議會內的同仁,受到同仁們群起而。國民黨黨部也知道許信良出版此書是準備投入縣長選舉的聲明,對他防範有加。國民黨最後提名歐憲瑜﹐而沒有提名許信良﹐許於是違紀競選,終被國民黨開除黨籍。許信良堅持參選到底﹐並發表被開除黨籍的聲明﹐其中說:「吾名雖不列中國國民黨黨籍﹐吾心願長為中國國民黨黨員。」選舉期 間,桃園縣民情激昂,大有劍拔弩張之勢。許多具有理想色彩的大學生、研究生(如林正杰、范巽綠、楊奇芬、陳國祥、張富忠等人員都投入許信良的選戰中。由於選情激烈,因而在開票當天(11月19日),發生了「中壢事件」── 當天設在中壢國小的投票所,發生選舉舞弊嫌疑情事,群眾湧向中壢分局要求桃園地檢處檢察官處理﹐當局不理群眾﹐一味拖延﹐引起了一萬多名民眾包圍中壢警際分局抗議處理選務糾紛不公,憤怒的群眾搗毀警局窗戶﹐掀翻警車﹐警察開槍﹐不幸擊斃中央大學學生江文國及青年張治平,晚上8時﹐憤怒的民眾遂焚燒警局及警車。這是是台灣民眾第一次自發性以集體行動公開對抗選舉舞弊。事發時﹐據說國民黨主席蔣經國親自坐鎮到桃園縣黨部了解狀況﹐並下令各地開票要照規矩來﹐以免其他地方也發生類似暴動﹐會難以收拾。

許信良在這次劍拔弩張的選舉中﹐以壓倒性的票數,當選桃園縣長。其他各地的「黨外」及無黨籍候選人﹐也紛紛當選。綜觀這次五項公職選舉結果,黨外及無黨籍頗有所獲:在縣市長方面有4人當選──桃園縣許信良,台中市曾文坡、台南市蘇南成(他當時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高雄市黃友仁;在省議員方面有21席── 基隆市周滄淵、台北縣陳金德、邱益三、桃園縣黃玉嬌、新竹縣陳天錫、苗栗縣傅文政、台中縣洪振宗、林漢周、台中市何春木、彰化縣洪木村、南投縣張俊宏、雲林縣蘇洪月嬌、張賢東、嘉義縣林樂善、台南縣蔡江琳、台南市蔡介雄、高雄縣余陳月英、高市趙繡娃、施鐘響、屏東縣邱連輝、宜蘭縣林義雄;在台北市議員方面有6席─林文郎、徐明德、康水木、王昆和、陳勝宏、陳怡榮。

經過1977年11月這次五項公職選舉之後,黨外不再是過去那種異議分子的孤軍獨鬥,而逐漸形成一種「政團」的雛型。而且開始稍微掌握到地方行政的影響力,霧峰的省議會也開始熱鬧起來,成為新聞記者們「新聞眼」的焦點所在。30年來的政治禁忌,被黨外議員尖銳的質詢,層層突破,其中尤以林義雄、張俊宏兩人在省議會中的活躍表現,並提高問政層次,引起海內外的矚目。

中壢事件使部分黨外運動者察覺到群眾力量的存在,認為民心可用﹔但也使部分黨外運動者意識到群眾行為所隱藏的內在危險性。因此,自《台灣政論》開始起,由康寧祥和黃信介所連線形成的黨外運動的領導主軸,經此事件後逐漸呈現鬆散的現象。使得「黨外」陣營在串連凝聚的同時 ﹐出現「群眾路線」與「議會路線」的分歧。

經過1977年黨外的串聯以及省議會內問政的熱潮,更加激發了新人投入「黨外」陣容。1978年年底又逢中央民意代表的選舉,有多位高學歷的知識分子如呂秀蓮、姚嘉文、陳鼓應、黃煌雄?張德銘、陳婉貞、王拓等人投入。

1978年9月下旬起,準備投入中央民意代表選舉的呂秀蓮、陳婉貞、王拓等人,便陸續舉辦選前的募款餐會。立委黃信介於王拓餐會中宣佈黨外入士決定組成「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巡迴全省各地助選。10月31日,「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向各候選人提出「十二大政治建設」作為黨外候選人的共同政見。內容摘要如下:「1. 徹底遵守憲法: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省市長直接民選﹔軍隊國家化﹔司法獨立化﹔各級法院改隸司法院﹔廢除違警罰法﹔思想學術超然化﹐禁止黨派黨工控制學校﹐言論出版自由﹐修改出版法﹐開放報紙雜誌﹔參政自由化﹐開放黨禁﹔旅行自由化﹐開放國外觀光旅行。2.解除戒嚴令。3尊重人格尊嚴﹐禁止刑求?非法逮捕和囚禁﹐禁止侵犯民宅和破壞隱私權。4.實施全民醫療及失業保險。5.廢除保障資本家的假保護企業政策。6.興建長期低利貸款國民住宅。7.廢止田賦﹐ 以保證價格無限制收購稻穀﹐實施農業保險。8.制定勞動基準法﹐勵行勞工法﹐承認勞工對資方的集體談判權。9.補助漁民改善漁村環境﹐建立合理經銷制度﹐ 保障漁民的安全和生活。10.制定防止環境污染法和國家賠償法。11.反對省籍和語言歧視﹐反對限制電視方言節目時間。12.大赦政治犯﹐反對對出獄政治犯及其家族的法律?經濟和社會的歧視。」

11月間,參選的黨外候選人張德銘、陳鼓應、楊青矗、姚嘉文、黃煌雄、康寧祥、何文振等,亦都分別以多種名義選辦餐會,發表政治演講。並借各餐會的舉行,宣佈「黨外助選團」的籌備情形。11月24日,「全省黨外助選團」總部成立。繼募款餐會後,「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於選戰活動的前三天(12月5日),在台北中山堂召開一次大規模的座談會。那是三十年來聚集在野政治人物最大規模的一次公開活動。會議由黃信介、姚嘉文、黃玉嬌主持,康寧祥、張俊宏發表專題演講。會中唱「國歌」時,由於司儀要求與會者將歌詞中的「吾黨所宗」改為「吾民所宗」,引起不請自來的所謂「反共義士」勞政武等人出面抗議,發生吵架,此即所謂的「中山堂事件」。此後的黨外集會,便不再有唱「國歌」(其實是中國國民黨黨歌)的儀式了。

然而,12月16日,正當競選活動激烈進行的時候,美國總統卡特突然宣佈自明年元月起正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當日,總統蔣經國發佈緊急處分令,將選舉延期舉行,即日起停止競選活動。

10月25日﹐黨外助選團總部召開一個「黨外人士國是會議」﹐發表一份連署聲明書﹐重申「堅決擁護民主憲政﹐反對暴力﹐熱愛和平」的基本立場﹐並提出10項呼籲﹐內容與共同政見大致雷同﹐聲明最後提出「我們的目標」說「在國際強權的縱橫捭闔下﹐我們的命運已面臨被出賣的危機﹐所以我們不得不率直地申說:我們反對任何強權支配其他國家人民的命運﹐我們堅決主張台灣的命運應由一千七百萬人民來決定。」這份聲明書﹐由余登發帶頭簽署﹐總計有70人簽名。

選舉活動雖然中止,但是「黨外」的運動卻反而進入多事之秋。由於選舉活動停止﹐使得黨外政治參與管道又受阻﹐於是轉向街頭發展。1979年,黨外的運動繼續承襲斷交以前的運動型式,以室外集會的街頭群眾運動為主要運作方式。而這一連串的街頭運動,與一位居於被動地位的關鍵人物──余登發──大有關係。原來,黨外運動自從「中壢事件」後,以「康─黃」連線的領導軸線開始呈現鬆弛現象,在1978年的這場未完成的選舉中,黨外的部分核心分子拉不攏「康─黃」這條軸線,遂轉而向黨外前輩黃順興請求出面領導,但亦為黃所婉謝,於是又轉而找到高雄地方黑派的首腦余登發(1904年生)。這位曾經當選制憲國大代表?橋頭鄉鄉長?高雄縣長的地方領袖﹐此時已年屆75歲。選舉暫停後,一千多名全省黨外知名人士預備在1979年的2月初,齊集鳳山為余登發舉辦生日晚會。詎料,生日晚會還來不及辦﹐1月21日,警備總部派員將余登發、余瑞言父子逮捕﹐理由是「涉嫌參與匪諜吳泰安叛亂」。

余登發父子被捕翌日(1月22日)﹐黨外人士緊急聚會﹐共同發表<為余氏父子被捕告全國同胞書>﹐指出「…國民黨當局在與美斷交後﹐中止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已是明顯地違反民主憲政的措施﹐但為顧及全民團結的意願﹐我們均已容忍。現在國民黨當局卻在全民一致要求改革聲中﹐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了素為民眾所敬重的余登發先生父子﹐這種軍事統治與特務統治傾向的加強﹐以及政治迫害的手段﹐都是我們絕對無法容忍﹐而堅決反對到底的。」

當天下午﹐黨外人士們終於走上街頭﹐齊集在高雄縣橋頭鄉(余登發的家鄉)﹐舉行了一次示威遊行﹐公然向實施30年的戒嚴法挑戰。參加者約30多人﹐他們沿街散發傳單﹐張貼標語﹐這是國民黨政府遷台以來第一次政治性的示威遊行。

在這次示威遊行中﹐桃園縣長許信良也南下參加。3天後(1月25日)﹐台灣省政府以「廢弛縣長職務」為由﹐將許信良送請監察院查察。4月20日﹐監察院通過許信良彈劾案﹐指稱「桃園縣長許信良擅離職守﹐簽署汙蔑政府之不當文件﹐參與非法遊行活動﹐並違法助選﹐證據確鑿﹐均有違法失職之嫌﹐將予依法彈劾。」此案於監察院通過之後﹐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後﹐許信良終遭該委員會處以「停職」處分﹐於7月1日生效。

許信良遭彈劾後﹐又引起黨外人士的進一步反彈。5月26日﹐他們在中壢鳳仙飯店舉行「許信良生日晚會」﹐吸引2萬民眾與會。黨外人士紛紛發表演講﹐痛斥余案?許案的政治迫害。軍警單位動員鎮暴部隊封鎖現場。這次群眾聚會係非選舉期間首次群眾聚會﹐也是對戒嚴法的一大挑戰。黨外群種運動自此更加熱絡起來。

沒想到﹐余案的發生,引起橋頭示威﹐造成許信良被停職﹐繼而導致街頭抗議活動。6月以後,「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黨外候選人聯誼會」成立,繼而舉辦各地的群眾演講。1979年的前8個月,因余案、許案以及「聯誼會」所舉辦的黨外活動,使得民眾目不暇給。每次活動﹐情治單位都如臨大敵﹐派出大批員警及鎮暴部隊﹐嚴陣以待﹐氣氛相當緊張。這些熱烈又緊張的氣氛﹐一直延續到年底﹐爆發「美麗島事件」。
白色恐怖的類型1949年5月20日起﹐台灣進入戒嚴時期﹐配合著「動員戡亂」體制﹐白色恐怖的陰霾﹐籠罩台灣。直到1987年解除戒嚴,90年終止「動員戡亂」,台灣才逐漸脫離恐怖政治的陰影。.

從朝鮮半島燃起戰火的五○年代初期起﹐到中南半島上越戰方興未艾的六○年代止﹐國際政治的兩極對立﹐凸顯台灣的戰略地位(對美國而言)的重要。在美國的大力撐腰下﹐蔣介石政權的「反共抗俄」政策順理成章地進行﹐也自有其一套延續政權的「政治謎思」(Political myth)。這套政治謎思﹐有其合理化的情節:蔣氏以民族命脈之所繫自況﹐然其政權被中共推翻﹐而中共在建黨及建國的過程中﹐得力於蘇聯俄共甚多﹐因此﹐ 中共便順理成章成為「甘做蘇俄帝國主義之鷹犬」的「漢奸」。因此﹐為了國家民族﹐為了解救同胞﹐就必須「效忠領袖﹐消滅共匪﹐打倒俄寇」。總之﹐蔣政權退守台灣的前十幾年間﹐這套加諸台灣人民的「反共抗俄」的政治神話﹐是以蔣介石的個人英雄主義﹐與國家主義?民族主義互為表裡。「反共抗俄」的政治神話﹐既然是蔣介石維護其政權的理論基礎﹐便不容許懷疑和挑戰。如果有誰敢質疑這個神聖的「反共抗俄」的基本國策﹐他便是「匪諜」或是「為匪宣傳」。為了國家民族 ﹐全民必須檢舉匪諜﹐肅清匪諜。

歷史上任何一個惶惑不安的政權﹐必然採取高壓手段來整肅其心目中的異議份子﹐以收殺雞警猴?震懾人心之效。蔣介石為了在台灣建立穩固的統治,透過兩套互為表裡?相輔相成的法制來進行﹐一為戒嚴法﹐一為「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1949年(民國38年)5月19日﹐國民黨政權還在大陸上處於兵荒馬亂之際﹐台灣並無戰事和動亂﹐但陳誠卻在台灣頒布戒嚴令。戒嚴令頒布的半年後﹐國民黨政府敗退來台﹐戒嚴繼續實施﹐實施戒嚴﹐即是軍事統治﹐依據戒嚴法﹐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有權力限制人民自由民權﹐可以掌管戒嚴地區行政事務及司法事務。因此﹐憲法所規定的人民的基本自由人權﹐如集會?結社?言論?出版?講學的各項自由受到嚴格限制﹐因此有黨禁?報禁? 出國旅行禁…。戒嚴延續了38年之久(直到1987年蔣經國才解嚴)﹐成為世界實施最久的戒嚴令。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公佈於1948年5月9日﹐當時蔣政權還在南京﹐距離行憲不到5個月﹐就透過這個「動員戡亂時期憲法臨時條款」﹐凍結了憲法的部份條文﹐當初最主要的作用﹐是在擴充總統的權力。蔣介石撤退來台後﹐在「動員戡亂」的「臨時」體制下﹐不僅過去在大陸上的許多法律制度成規﹐一成不變般到台灣來硬套﹐而且冠上「動員戡亂時期」的嚴峻惡法﹐也紛紛出籠﹐成為整肅異己的工具。其中最恐怖的是﹐例如「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1950年6.13公佈)﹐「匪諜」「通匪」「知匪不報」的大帽子都在裡面。

此外,1949年5月2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強人威權體制下,強力箝制人民思想的「懲治叛亂條例」。此一條例的立法,固然是針對當時中共的全面反抗而發,但是此種特別刑法有關之規定,在威權體制時代常常違反了罪刑法定主義的刑法基本原則,使得人權相當容易受到侵害。其中在本條例第二條著名的「二條一」中,規定凡是犯刑法第100條第1項、第101條第1項、第103條第1項、第104條第1項之罪者,處死刑。加上在戒嚴時期,違反懲治叛亂條例的案件係由軍法機關審理,使得涉案人更難取得普通司法體系下應有的保障,而此種唯一死刑的規定,配合戒嚴體制運作,縱使在非常時期下,都顯然過度傷害人權、忽略人權最起碼應有保障。蔣政權遷台後,1950年4月14日,立法院更以所謂「治亂世用重典」的觀念,通過「懲治叛亂條例」修正案,對「叛徒」採取更嚴厲的處罰,可以沒收其全部財產。由於「懲治叛亂條例」是在動員戡亂時期政府處理政治案件,時常引用的依據。因此修正條文,使得當年的政治犯遭遇到比原條例規定更嚴重的處分。

戒嚴軍事統治﹐與動員戡亂體制﹐必須透過嚴密的情治特務系統來完成來推行。1949年所成立的「政治行動委員會」,成為肅清在台共黨(外加政治異己)的機構。1950年起,蔣介石開始為長男蔣經國,從情報、治安系統起,橫跨黨、政、軍各方面,佈置適當的基礎。50年代中期,成立了國家安全局,統攝各情報機關 (如警備總部、調查局、情報局 ) 。這些如蜘蛛網般的特務系統,我們不能說對真正的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一無是處﹐但是他們也確實發揮了「白色恐怖」的作用,成為典型的「特務政治」。在「肅清匪諜」的理由下,進行整肅異己、翦除異議份子的行動。許多人因為政治見解不同,或者只因為說了一句當局不中聽的話,或寫一篇批評時政的文章,便被羅織入罪,惹來殺身之禍。甚至因為擁有家產而成為特務人員敲詐勒索的對象,以致家破人亡。根據立委謝聰敏的調查,自五○年代起,至1987年解嚴止,台灣出現了29,000多件的政治獄,有14萬人受難,其中3,000-4,000人遭 處決。

「白色恐怖」時代的政治案件既然如此眾多,但其案情的內容與性質並非完全一致,不同性質的案件,必然反映著背後不同的政治背景與歷史意義。本文的主要目的,試就解嚴(1987年)之前的政治案加以分類,每一類型試舉一或二案件為例來觀察,並解讀其意義。

綜觀在戒嚴時期的政治案件﹐概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對於親共與左翼份子

例案之一:鹿窟事件

這是台灣五○年代白色恐怖時期政治案件中最大的一個案件。1949年台共黨員為了配合中共「解放」台灣的行動,蔡孝乾?陳本江等人選擇了鹿窟山區為武裝基地的設立地點。1950年6月韓戰爆發,中共以「武力解放」台灣的計劃遭到阻礙,台共組織紛紛被破獲,在此情勢下,基地不再是領導中心,部份幹部先後進入鹿窟山區躲藏、避難。共黨黨員上山後,為了生存,向當地居民假稱是因二二八事件而逃亡,以取得住民的同情協助,並運用當地親友關係,吸收村民加入組織。由於當地住民的教育程度不高,訓練參加者的方式多只是聚集講話、教導柔道,甚至只是蓋章而已,能夠真正瞭解參加的組織及意識型態者,幾乎沒有,也沒有實際進行推翻國民黨政權的革命工作。當保密局取得密報後,便動用一團及一個加強營共一萬多名的兵力包圍山區。自1952年 12月28日憲警開始佈置,到1953年3月26日共計183人被抓,其中,被槍決者有36人、被起訴的97人共判刑871年。這些受難者大部份是農民或礦工,多數未受教育或僅受日本公學校教育,並多為父子、父女、母子、兄弟或親戚,這些純樸百姓卻在政治風暴中蒙冤受難。

例案之二:台中武裝工委會案

國府遷台初期鎮壓台共的案件,又稱「竹子坑武裝基地案」。戰後蔡孝乾在台灣成立「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簡稱工委會),作為中共在台的地下組織。1949年2月,在工委會委員洪幼樵策劃指導下,於台中市成立台中地區工委會,下設有台中市工委會、北區工委會、南區工委會,及各支部。8月間,台中地區工委會北區和南區工委會負責人施部生及呂煥章受命組成「台中武裝工作委員會」,並積極在台中山區建立武裝基地,不久,第一個武裝基地首先於台中縣鴨潭山成立,稍後,白毛山、竹子坑、石崗等基地亦陸續在附近建立,這些武裝基地皆歸台中地區工委會負責人洪幼樵管轄指揮。基地成立後,曾經策動暗殺警察及國民黨特務行動。1950年3月初,台中地區工委會被國防部保密局破獲,組織要角先後被捕,據落網者提供的線索,保密局逐漸研判出武裝基地所在位置。3月26日,30名保密局人員在谷正文率領下,由台北南下台中,首先將緝捕目標指向位於大里山區的竹子坑武裝基地。28日,圍捕人員與武裝基地成員爆發槍戰,台共在人數及裝備都不及下,有4人遭到擊斃,其餘近十人則棄械投降,隨後保密局又循線破獲其他武裝基地,總計共有18人遭逮捕,其中施部生、呂煥章、張建三、李金木、莊朝鐘、林如松、彭木興、黃士性、劉嘉惠等9人被判處死刑。

 

臉書網友討論
2#
發表於 2011-9-26 00:50:33 | 只看該作者
頂下再看  

版主招募中

*滑块验证: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免責聲明|TShopping

GMT+8, 2024-4-29 22:25 , Processed in 0.044654 second(s), 18 queries .

本論壇言論純屬發表者個人意見,與 TShopping綜合論壇 立場無關 如有意見侵犯了您的權益 請寫信聯絡我們。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