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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加入APP新創公司與產業,學到的六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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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9 11:57: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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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加入App新創公司,成為充滿熱血與希望的第五位成員。
這期間,我們做了數十款App,從Android手機、Android平板、iPhone、iPad、Windows、Win8、Cloud雲端服務、Chrome、Firefox、Safari擴充元件、Web Client通通都涉獵。
而擁有夢想的我們,在2013年10月停止了公司營運。
這篇文章,是我身為Product Marketing Manager學習到的六件事情,希望能帶給置身於或準備投入App新創產業的朋友們一些想法。
一行code都不要寫。App是物理上最貼近每個人類的軟體,先從問人開始。
我們當初一開始就採用了敏捷式開發(Agile)中的Scrum,而以我一個非程式人員的角度來看,經歷過遊戲公司的Water fall開發,我認為Scrum最具有魅力的地方在於將產品的方向與定位交給所有人來共同討論。拋棄以往PM/PO定下規格,RD執行的套路,而是將產品的討論、交流、衝擊拉到正式開發前由大家共同面對,共同commit。
實際上app在每個人的口袋、皮包裡等待你開啟,他是最貼近你生活的東西,要讓你想用,一定要先從你開始。我也沒有黃金範本,但我覺得App正式開發前,有三個方式能測驗自己的app點子:

  • 至少問過30個你認為的Target Audience想法與意見。現在FB、推特、微博、噗浪、Linkedin、G+、Gmail、跟各式論壇都有找到人的方式。
  • 設計簡單的網頁,用sign-up的方式,獲得Email再發問卷或直接訪談。
  • 製作mock-up UI 直接發給媒體或使用FB 廣告
關鍵:People first, Code l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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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模型、量測指標、宣傳方式,一開始就要融入產品初期設計中,只要一關沒過,就不要動手寫code
“先獲得User,再想怎麼賺錢”,現在已經成為迷思之一。我認為在開始開發之前,只要賺錢的商業模型沒有想好;測量對開發有關的指標(metrics)沒有想好;以及宣傳亮點沒有想好,就不要開始真的開發,對Startup來說,這些東西並沒有所謂的專業分工之別,只要團隊成員對任何面向有疑問,都應該溝通討論到所有人都buy-in為止。
商業模型: App或網頁/雲端/網路服務如何賺錢?收費機制與模式為何?千萬別等產品做下去才想,否則核心的技術或亮點只會失焦,後續的持續開發與行銷方向也抓不重點。
測量指標:好的設計與決策,需要建構在完整的測量方式上。這是我兩年半來獲得的重要經驗,舉例來說:今天我做一個可以自動幫使用者美麗排版的UI,如果使用者願意分享是我們一個重要的量測點,那麼是否有辦法完整記錄使用者按下分享鈕的次數?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寧願不做,因為根本無從得知這樣的功能是否真的有效。Develop with metrics 是我目前深信不疑的開發方式。
宣傳方式:在Startup的團隊中,千萬別說Marketing是行銷人員的工作,反之,如果你們團隊中的行銷人員不願意參與開發討論,那趕緊換個人做吧。一個App產品的宣傳,是要Design-in的,而不是等到東西都做好了,才來想 “這要怎麼賣?” 此部分在後面的段落會多作著墨。
關鍵:Money、Measure、Marketing不能偷懶,一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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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小單位做起,一個平台、一個功能。
App入侵人類的時間實在太過快速,對於很多開發者來說,來的迅猛到無法掌握,因此,往往忽略了各平台的不同使用者經驗與需求類型。iOS與Android使用者用UI的方式就有明顯的差異,對於App的要求,以及跨裝置、跨平台的需求都不同,想要一魚多吃,或者畢其功於一役,同時Tackle所有的平台,是不切實際的戰略。
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從一個平台做起,現在無論是iOS或Android 都已經有足夠的使用者來驗證你的產品想法,不需要通吃。即便是想做跨平台整合,也可以先從其中兩個做起iOS vs. Windows/Web, Android vs. Windows/Web/Mac
一開始將一個核心功能做好,就已經相當厲害。注意,此核心功能必須跟商業模型做高度整合,否則App作再好也是白忙。產品的本質是”好到有人願意付錢”,而不是自己先餓死。
App強調的東西Google給了相當好的譬喻:App就跟點心一樣,名字簡單、一看明白、包裝撕開就隨手吃下,不要搞得像有六道餐點的晚宴大餐。
關鍵:緊鄰核心、能小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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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花錢行銷App,請直接把行銷做進App中。
Startup通常沒有太多資源,要去做電視廣告、捷運廣告,FB每天燒幾千塊求曝光、甚至去搶貴松松的Adwords 熱門關鍵字,都是相當奢侈的事情。美國知名的公司Evernote CEO Phil Libin說的好: “能多一塊錢用在把產品做更好,就不要浪費在行銷上”
這句話並不是說”不做行銷”,而是進一步將行銷做進App中。
講起來有點玄,但最好的例子就是Instagram,當你在Instagram 分享圖片到FB,就會看到下方來源有個小小的 “來自Instagram” ,一瞬間就有上百、上千人看到。而且完全免費。
同時,一開始把產品亮點設計進產品中,媒體就容易買單。商業模型本身跟產品核心緊緊相扣,透過社群力量擴大行銷效果,比任何傳統行銷都來的有力,這點有太多成功案例可以舉: Tumblr, Evernote,Dropbox, Instagram, Flipboard, Paper, Day one, 等等,均為高度整合行銷進入產品內的案例。
關鍵:Marketing Design-in 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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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公司是賣熱情與夢想。堅持創立精神,堅持與使用者共同成長,否則寧願解散,大家回大公司找頭路。
通常會參加Startup的人,都是擁抱一股對於不確定跟夢想的熱忱。千萬不要讓這股熱量熄滅,當團隊成員已經出現低迷氣氛的時候,最重要的事情是放下手邊工作,討論如何將火焰在燃起。自己不愛的小孩,也沒有人會愛。當團隊成員自己都不愛用自己的產品,那只是在騙自己而已。
當出現阻礙,必須改變初衷或偏離軌道,而此改變無法維持Startup創業的精神,我建議團隊寧願解散也不要背離自己的目標。在上千上百茫茫Startup中脫穎而出的成功案例,每一個成功的都只有四個字: 堅持理念。
關鍵:Startup = Love x Pa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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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 Blog, Blog.
這個部落格,當初是我試驗性的開始寫,用來測試一些SEO的想法或行銷點子,兩年多內只有短短25篇文章,卻帶給我們自己的app超過1500次的瀏覽下載量,總點閱數超過3萬。
各位親愛的創業朋友,你可以想像每週寫個兩篇文章就能夠累積的綜效。先不提可以為SEO帶來的諸多好處,光是CTR就比網頁還好賺,也能夠讓使用者更了解團隊與您所發明出的產品/服務。
千萬記得,App是物理上跟人類最貼近的軟體,新創公司沒有大公司的包袱,放下那道城牆,讓忠實支持者跟你一起成長,否則連跟大公司爭吃剩的餅乾屑都沾不到邊。
關鍵:亞馬遜公司的老闆都會找時間Blog, What’s your exc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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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至今仍然相信只要方法對,App市場是個具備無限潛力的One Piece。
在台灣創業的夥伴們加油!加油!加油!


 

臉書網友討論
2#
發表於 2013-11-9 20:22:4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呵呵 於 2013-11-9 22:43 編輯

打醬油路過,順道推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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